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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排灣族服飾(大辭典舊有詞條)
  • I
    situngan / ravaravain
族別
  • 3W 排灣族 Paiwan
分類
撰寫者

排灣族服飾(大辭典舊有詞條)


1.
排灣族服飾(situngan / ravaravain) 排灣族
 
  排灣族的服飾與該族以階級制度為核心的社會組織有相當密切的關係。一般認為,該族衣飾文化的織繡藝術,基本上即為貴族制度下的工藝產物。從前,由於貴族不必參與辛勞的生產事業,因此屬於該階級的男子有閒從事雕刻創作,而女子則有充裕時間專心織繡,以表示其社會地位,並滿足賞美慾。從材質來看,早期多以樹皮布和獸皮為主,後來才以麻、棉或毛線織成方布再做成衣服。麻是主要的傳統紡織材料,羊毛則是外來的。所使用的織布機與其他族相似,為移動式水平背帶織布機。在與外界大量接觸後,棉布、棉線的輸入取代了麻布和麻線成為主要的衣料,而後來所看到的排灣族衣服,除了喪服、喪布之外,其他衣服大都為棉布裁剪而成,甚至有以綢緞、絨布、呢料及絲織品為衣服材料者。表現在排灣族衣服上的紋飾技巧,可分為夾織、刺繡、綴珠和貼飾等四種。夾織是傳統的織布技法,通常運用在男子後敞褲與喪服上。平常男子上身穿長袖短上衣,下身著單片式短裙,盛裝時則加一件長背心,一般係以豹皮製成,下身套上一件後敞褲,再加戴披肩,繫上佩刀。頭上並戴獸皮製頭環或帽子。女子上身著類似漢式大襟衫的女長衣,下身穿單片式長裙,腳上縛以護腳布,頭戴頭巾、頭環或額帶。喪服可分喪帽與喪巾兩類,它們在排灣族的衣飾中,具有相當獨特的風格,皆以麻線夾織和挑織花紋。色彩以紅、橙、黃、及綠色為主。裝飾品中以琉璃珠頸飾與胸飾最為珍貴,而其它飾物則大多受漢人的影響,以金屬品如銅、銀、鎳等為主。琉璃珠飾物為盛裝時的重點,它是傳家、聘禮的珍品,為貴族世襲的寶物,也是身分地位與財富的表徵。【李莎莉撰】
 
參考文獻: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南天。
李莎莉,1993,《排灣族的衣飾文化》。臺北:自立晚報社。
 
2.
男子長袖短上衣(ibuk) 排灣族
 
  排灣族男性上衣以長袖、圓領、露肚臍為主,統稱ibuk。
  男性服飾較女性服飾樸素,裝飾的刺繡、珠繡、貼布等較女性服飾少,一般平民的服飾通常會以布料為主,沒有任何紋飾花樣,偶爾也會在袖口、領口織繡花紋或圖案;但也有較為隆重的上衣,會在領口、袖子、袖口、衣擺及背部等部位織繡上圖紋,適合隆重場合穿搭。圖紋以直立全身或半身人像、太陽紋、蛇紋、動物紋、花形紋等為主,其中動物紋必須為獵人身分才可以使用,而人像紋是貴族階級的象徵。顏色以紅、橙、黃、綠等搭配,風格依部落不同而有不一樣的偏好,如中部排灣文樂部落在衣飾上會使用綠、黃、橙等色度較亮的顏色作為主色,中部排灣平和部落則使用咖啡色、深綠色及暗紅色等較暗的色系,有時也會貼貝殼、亮片、錢幣、鐵鍊等作為裝飾。
  另有男性短袖背心,稱為cabu,是以獵物的皮曬乾製成的獸皮衣。開口為三角形領口,有整件由三塊獸皮(雲豹、山羌等動物的皮)組合製成,也有由背部一塊獸皮、前胸兩塊布料拼組,加上織繡紋飾而成,圖樣以豹、山豬、山羌、鹿等動物圖像為主,也可能以狩獵的情形為主題構圖。cabu只有貴族階級才擁有,在節慶或隆重的場合穿著。【尤寶萱撰】
 
參考文獻:
高業榮,1997,《臺灣原住民的藝術》。臺北:臺灣東華。
李莎莉,1993,《排灣族的衣飾文化》。臺北:自立晚報社。
林清江,1998,《排灣族教學手冊》。臺北:基督教勵友中心。
 
3.
女長衣(ljunpaw) 排灣族
 
  臺灣原住民衣服紋飾呈現的技法一般可分為夾織(in-weaving)、刺繡(embroidery)、綴珠(bead work)及貼飾(appliqu)等四種。在所有族群中僅排灣與魯凱二族擁有此四種技法,其中貼飾(或稱貼縫)較為獨特,係在不同顏色布上勾劃出紋樣,再裁剪下來縫於衣服上。有時以布塊作對折或再對折,而後剪成對稱或輻射狀圖樣。此外,常見以直線繡或鎖鍊繡在貼飾上勾劃出輪廓或花紋,也有以毛線編成人形紋樣再縫於衣服上者。
  排灣族女長衣(見圖),形制多似漢式大襟衫,係以黑色絨布裁製成女子右襟立領長袖長衣,技法以貼飾為主。紋樣有曲折形、三角形、橫條形、四瓣花形、菱形、卷曲蛇形、頭朝上雙尾蛇形、連杯形、以及對立雙臂彎曲上舉持二人頭的半身人像形等花紋。整件色彩以黑、紅、白三色為主,另有刺繡線色彩為紅、黑、白、綠、橙、黃、紫紅及紫等色。領口緄以紅、白色印花布,再縫以黑棉布作為立領,並施以菱形刺繡花紋。袖口接縫4.5公分寬的紅、白色印花布。領沿環帶及右襟片以紅棉布貼縫上去,其上施以黑色貼飾花紋及小扁圓形鋁片,蛇形紋及人像形紋,並以繡線勾劃出眼、口、鼻及胸飾等花紋,外緣貼縫黑白條紋織帶。下襬接縫7公分寬的紅棉布,上施以白棉布貼飾蛇形紋及連杯形紋,上並刺繡菱形紋。腋下兩側同樣施以紅棉布貼飾花紋。共有五對以紅毛線編成的中國式紐帶,長2公分,寬1.5公分,上施以黃色刺繡,並有五個小銅鈴作為釦子。而下半身所搭配的長裙,也施以與上半身長衣相似的技法與紋飾。
  此種以紅、黑色布貼飾為主的式樣多見於南排灣地區,而北排灣及魯凱族地區,則以白、黑色布貼飾為主,係為貴族階級婦女所穿著。【李莎莉撰】
 
參考文獻: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南天。
李莎莉,1993,《排灣族的衣飾文化》。臺北:自立晚報社。
 
4.
喪巾 排灣族
 
  排灣族的喪巾用於遇有喪事的服喪者,使用時機為喪禮期間的喪服,至於喪服的穿著期限長短各部落有不同,主要以服喪者對亡者的感懷而定,有長到三年,也有短到至一週。
  排灣族的喪巾底布經線與緯線由多種顏色編織組成。布料為麻布、毛線等。紋樣有直線形、三角形、菱形、羽狀形、三人對立人頭紋等。色彩則有白色、綠色、暗紅色、深藍色、黃色等。
  排灣族的服飾與該族以階級制度為核心的社會組織有相當密切的關係。一般認為,該族衣飾文化的織繡藝術,基本上即為貴族制度下的工藝產物。從前,由於貴族不必參與辛勞的生產事業,因此屬於該階級的男子有閒從事雕刻創作,而女子則有充裕時間專心織繡,以表示其社會地位,並滿足賞美慾。【楊政賢撰】
 
參考文獻: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南天。
撒古流‧巴瓦瓦隆,1993,《排灣族的裝飾藝術》。屏東: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陳奇祿,1992,《臺灣土著文化研究》。臺北:聯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