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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夏永福
  • I
    台語Hā-Íng-hok
  • H
    夏永福 ha-yún-fuk
  • T
    夏永福 Hā-Íng-hok
  • J
    Hā-Íng-hok
  • E
    Hā-Íng-hok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夏永福


族別

  道卡斯族。

身分

  中港社頭目。中港社位於今苗栗縣竹南鎮舊大字中港。已知在任時間含1890(光緒16年)。

事蹟

  1890(光緒16年),屯目黃景忠等人,向新竹縣知縣沈茂蔭稟舉夏永福,接替遭到斥革的新中興,擔任頭目。「欽加同知銜、代理新竹縣正堂沈,為出示諭納事。本年五月初九日,據中港社屯目黃景忠,屯丁胡傳宗、林新興、潘新生、潘仕槌,同社眾等僉稱:中港本社頭目新中興,因疊吞社中租糧,經蒙示革,諭飭吊舉妥充在案。余等奉諭,立傳社眾,公同僉舉得本社妥番夏永福一名為人正派誠實,有家有室,眾所悅服,堪以接充該社頭目額缺,粘連保甘各結,僉請出示諭納,給發諭戳等情前來。除稟批准充給發諭戳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仰各佃戶人等知悉:爾等如有應納該社頭目租穀者,務須認向新充頭目夏永福戳單交納,不得與已革頭目新中興私相授受,擅收廢戳空白租單抵塞,短折分肥。該租有關繳款給發孤貧口糧,及開發社中口糧公費,絲粒難容短欠。至該頭目夏永福亦宜秉公辦理,所有社務照冊收給,按年造報,亦不許剋扣侵吞情弊。自示之後,倘敢故違,一經察出,或被告發,定即嚴拘究追,決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有曉諭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參考文獻:
  •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編(1904),《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台灣文獻館1994年有復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