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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新港文書(大辭典舊有詞條)
  • E
    Sin-kang-bun-su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新港文書(大辭典舊有詞條)


  「新港文書」是以羅馬拼音來書寫西拉雅語的契約文書。新港(今臺南新市)是荷蘭時期西拉雅的一個社名,也因此,凡是以羅馬字所寫的契約都被通稱為「新港文書」,包括臺南西拉雅的麻豆、卓猴、大武壟、灣里,以及屏東馬卡道的茄藤、下淡水等社。這些契約文書有不少是「借據」,某某人向某某人借多少銀錢,以坐落在什麼地方的土地做抵押,借期若干年,屆時不還時,債主就有權繼續使用那塊地,甚至永久歸他所有。但是往往那一塊地不只值當初所借的錢,借期到了而無力償還而又缺錢花用時,就要求債主再追加多少錢,稱之為「找洗」或「找賣」。要求贖回土地或追加土地價錢的就叫作「言贖言找」或「找贖」。在這種情況,通常要再補訂一張契約文書。同一塊地有的甚至前後訂了三張契約,都載有年月,以及訂約的人。以一塊田地作抵押時,也可在契約內載明債主或佃農每年要以若干數量的稻穀提供給原地主。

  新港文書絕大多數都是單語的,就是只以西拉雅語寫成,但也有少數是雙語的,即同時有西拉雅文和中文,內容雖大致相同,但也有不少出入。日治時期日本學者村上直次郎(1933)曾經收集了101件新港文書正式出版,其中只有22件是雙語的。這些年來,國內外的學者陸續收集,目前已累積到150多件,加上已知而尚未公開的大約一共有180件之多,其中也有少數幾件是雙語的。雙語的文書都寫在同一張紙上,大都是分左右(或上下)來寫:中文在右,西拉雅文在左(或下方),或者西拉雅文在上,中文在下。單語的西拉雅文都是由左至右書寫。契約的末尾有立約的人姓名和畫押,有的契約上還蓋了土目的印章,而且有立約的年月(用清朝年號)。

  新港文書最早的一件是寫於康熙2年(1663年),最晚的一件是嘉慶23年(1818年),地點遍布於嘉南平原和高屏地區的各社。有趣的是,自從荷治時期(1624~1662)荷蘭傳教士教了西拉雅人以羅馬字母書寫他們自己的母語以後,許多契約文書都以西拉雅文來書寫。這個傳統,在荷蘭人離開臺灣之後,又延續了至少一個半世紀之久(1663~1818)。到了19世紀上半(大約1830左右)西拉雅語消失了,這個書寫系統也就斷絕了。這些契約文書資料兼有語言學、歷史學和民俗學的研究參考價值。例如,我們可以藉他們來考訂西拉雅語消失的年代、西拉雅人的姓名制、西拉雅是母系社會(多由女性出面訂約)、西拉雅人當時的家庭經濟狀況等等。此外,我們也要試圖從各社的契約文書文字上的差異,理出各地方言上的差異。

 

參考文獻:
  • Murakami, Naojiro(村上直次郎),1933,《新港文書》。臺北帝國大學文政學部紀要第2卷第1號。
  • 李壬癸,2004,〈破解一種消失兩百年的臺灣語言—「新港文書」〉,《中國時報》—時報科學與人文(200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