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北投社總土目。北投社位於今台北市北投區舊大字北投。已知在任時間含1766-1785(乾隆30-50年),有兩顆不同總土目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王給北投社總土目己卯記」、「分府宋給北投社總土目己卯記」。
事蹟
1766(乾隆30年)的官府文書「淡水廳番社通事、副通事、土目名單—舊社名及通事名簿」(收錄於《岸裡大社文書》),己卯登錄在案。「北投:總土目己卯」。
又知,1771(乾隆36年),發生,將荒埔一所,托中引向本社番親榮宗出首承買。總土目己卯為知見人。「立杜賣尽根契字人發生,有承祖父遺下荒埔一所,坐址在吓嘮哵庒,圡名柴镸□,東至陳家田為界,西至溝為界,南至陳家田為界,北至溝為界,四至界址明白。茲因乏艮別置,愿将此業出賣,先問該親人等不能承受,爰是托中引向本社畨親荣宗出首承買。三面議約,時值價銀捌大員正,即日仝中交收足訖,隨踏明界址,付荣宗前去開築成田,耕種收租抵利,永為己業。一賣千休,寸土無存,日後子孫不敢言找貼,亦不敢言贖保。此荒埔係發生之業,與別房親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受財物不明為碍;如有,生出首一力抵当,不干荣宗之亊」。有杜賣盡根契字為據,內有總土目戳記。見「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資料庫」。
又知,1785(乾隆50年),白番盛仔等人,將水田壹段併帶水圳壹條,托通事、社記招得漢人高振出首承耕。總土目己卯為在場人。「立招耕字北投社白番盛仔、昌仔、旺仔兄弟等。有承父遺下水田壹段併帶水圳壹條,土名坐落灣灣番厝前,東至自己埕墘、西至己力虎本田、南至坑溝、北至秋也田,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將此田先儘問番親無力承受,外托通事社記招得漢人高振觀出首承耕。三面言議,實出淡水花邊劍銀貳百柒拾伍大員正。銀即日仝中交訖,其田隨踏付振觀前去掌管耕作,言約銀帶利息,田帶小租,全年配納社中大租粟貳石,限耕參年為滿。至限滿之日,備出淡水花邊劍銀貳佰柒拾伍大員,贖回招耕字。至期如無銀,任從銀主管耕,不得刁難滋事。保此田係昌等兄弟物業,與叔兄弟姪無干,併無重張典贌他人等情。如有此情,昌等兄弟自當,不干買主之事」。有招耕字為據,內有總土目戳記。見《大臺北古契字集》(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