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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陳國清
  • I
    台語Tân-kok-tshing
  • H
    陳國清 chhṳ̀n-koet-chhîn
  • T
    陳國清 Tân-kok-tshing
  • J
    Tân-kok-tshing
  • E
    Tân-kok-tshing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陳國清


族別

  西拉雅族。

身分

  尖山社土目。尖山社位於今高雄市燕巢區舊大字尖山。已知在任時間含1845(道光25年)。

事蹟

  1845(道光25年),土目陳國清等人,將公山壹所,託中引就典與千秋寮漢人蕭僯等人出頭承典。「同立典契字人,尖山社番土目陳國清、甲頭趙桂輝、二筵陳東海、番耆何新,同有承祖父公山壹所,坐落土名千枕寮,歷年配納租粟四斗年滿。東至大崙頂分水交界,西至大坑底,南至滾水溝下埔墘,北至赤崙頭尖,向北溝林家山交界,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完餉,情愿將山託中引就典與千秋寮漢人蕭僯、蕭盛同出頭承典。三面言議,時價佛頭銀貳拾大元正。其銀即日同中收訖,其公山隨踏付與銀主前去掌管、築屋居住、有栽插樹木菓仔什物等項。任從葬墳起蓋,收租納課,番親不敢阻擋,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事。面議約限至參拾年終,聽業主備足契面銀取贖原契,不得刁難。再面約此山坪有開耕田園,每坵鋤頭工資銀照公估,栽插樹木菓仔,付銀主砍伐抵利,或公估工資銀,併起蓋茅屋,亦公估價工資銀,清還明白,取出典契。保此公山果係清等公業,與別番親叔伯兄弟侄無干,並無重張典掛他人為碍,以及交加來歷不明。如有不明此情,清等同出首一力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有同立典契字為據。見《臺灣私法物權編》。

  又知,仝年,土目陳國清等人,將山坪園壹所,托中引就與金山庄漢楊番出頭承典。「立典契人尖山社番土目陳國清等、番民趙文真觀等,有承祖父開墾山坪園壹所,坐落土名在關坑口,年帶納大租粟壹斗滿正,併帶竹木菓什物在內。其東西南北四至俱載上手契內明白為界。先問番親人丁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金山庄漢楊番觀,出頭承典。三面言議,典出時價佛面銀捌拾大員正。其銀兩相交訖,隨即踏付銀主前去起掌管,招佃耕作收租納課。其竹木菓仔聽銀主坎伐,不敢阻擋,異言生端茲事。日後不敢言贖言找,保此山坪園係清併番民真等物業,以別番親人等無干。其山坪園限至拾年終,備足契面銀,取贖原契,不得刁難。其山園並無重張典掛他人,並無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如有不明,清等愿自出頭底擋,不干銀主之事」。有典契為據。見《高雄縣平埔族史》。

參考文獻:
  •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10),《臺灣私法物權編》,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台灣文獻館1994年有復刻本。
  • 溫振華,《高雄縣平埔族史》,鳳山:高雄縣政府文化局,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