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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李旺(堋山社)
  • I
    台語Lí-ōng
  • H
    李旺 lí-vong
  • T
    李旺 Lí-ōng
  • J
    Lí-ōng
  • E
    Lí-ōng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李旺(堋山社)


族別

  漢人。

身分

  堋山社通事。已知在任時間含1726(雍正4年)。

事蹟

  1726(雍正4年),通事李旺,向巡臺御史索琳稟報本月初二日南日社熟番大宇加六歇等共十一名,前往東勢山邊砍木,修整番厝,被山內生番五十餘人突出,殺死甘仔歇荖鬱等人。「巡視臺灣監察御史臣索琳謹奏,為奏聞事。雍正四年九月初二日據鳳山縣知縣蕭震、署南路營參將事鎮標中軍遊擊湯忠稟報,本年八月二十三日據港西里新東勢庄管事馬懷璋、淡水司巡檢錢中選各稟報,新東勢庄佃民邱連發家傭工人邱雲麟,於本月二十二日往埔種作,被生番殺害,取去頭顱。等情。十月十九日據彰化縣知縣張縞、淡水同知王汧稟報,本月初六日據堋山社通事李旺具稟,本月初二日南日社熟番大宇加六歇等共十一名,同往東勢山邊砍木,修整番厝,被山內生番五十餘人突出,殺死甘仔歇荖鬱、甘仔轄朥女、茅仔末、仔末等四名,割去頭顱三顆,又箭傷二名。等情」。有奏摺為據。見《宮中檔雍正朝奏摺˙卷6》。

參考文獻:
  • 國立故宮博物院,《宮中檔雍正朝奏摺.卷6》,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197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