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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嘉巳邁穪
  • I
    台語ka-tsī-māi-tshìng
  • T
    嘉巳邁穪 ka-tsī-māi-tshìng
  • J
    ka-tsī-māi-tshìng
  • E
    ka-tsī-māi-tshìng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嘉巳邁穪


族別

  道卡斯族。

身分

  德化社總通事。德化社位於今台中市大甲區舊大字社尾。已知在任時間含1819(嘉慶24年),有總通事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德化社總通事嘉巳邁穪長行記」。

事蹟

  1819(嘉慶24年),社番林武力等人,將水田二處,再托中招得漢人林桔前來承耕。總通事嘉巳邁穪為知見人。「招耕收壓地銀字大甲西社番林武力、世老巴蘭、阿宗有承父墾下水田二處,坐址土名十三甲庄厝後,東至車路、西北俱至自己田、南至十三甲厝埔;又一處在東勢車路上,東至車路、西至小路、南至石埔、北至圳並水溝二處,四至俱各明白為界,並帶水灌溉此二處之田,前經招漢人林聖觀佃耕;茲年限已滿,世老等備佃耕字內原壓地銀元,向林聖觀之子林法觀清理明白,取回佃耕字。茲因世老無力耕作,兼乏銀應用,爰是再托中,招得漢人林桔觀前來承耕,當日三面言議,林桔觀備出佛銀貳佰零捌大員正,付世老等收為壓地,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二所之田,照字內四至隨踏明界址,聽林桔觀前去掌管耕作:保此田的,係世老等承父墾下物業,與別番親等無涉,亦重張典贌他人,及交加不明等情弊為礙,如有此情弊者,世老等自抵理明白,不干承耕人之事,其田言約限贌壹拾肆年為滿,至年限滿日,聽世老等備齊字內壓地銀元,一足清理明白,取回原字,如銀未到,不在年限,田依舊聽林桔觀耕作,世老等不敢異言生端阻」。有招耕收壓地銀字為據,內有總通事戳記。見《大甲東西社古文書》(下冊)。

參考文獻:
  • 劉澤民編,《大甲東西社古文書》(下冊),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