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漢人。
身分
竹塹社通事。竹塹社位於今新竹縣市。已知在任時間含1752(乾隆17年),知有通事戳記「竹塹社通事鄭宣輿記」。
事蹟
1752(乾隆17年),土目霄女佳等人,將埔地壹所,托通事招漢人謝慶公前來開墾。通事鄭宣輿為知見人。「立給佃批人竹塹社土目霄女佳、白番大里駡番等,有埔地壹所,坐落社後,土名凹蛤埔。因旱園歉收,番等乏力開圳,托原通事周岱宗于乾隆拾肆招漢人謝慶公佃墾,以資番食丁餉。慶公前經自俻牛隻工本,認墾犁分約每張連厝地、菜園、禾埕、車路以陸甲為準,其丈篙以台灣裁縫尺壹丈肆尺七寸為壹篙。至乾隆拾柒年新通事鄭宣輿丈過霄女佳分下田伍分壹厘,丈過大里駡番分下田肆甲弍分伍厘,租粟每年每甲以捌石計算滿斗,永為定例。其租谷務要漯淨,運交業主大里駡番、霄女佳倉口煽鼓,收入不得短少。如有短少,將田听霄女佳等招佃別耕,若租粟無欠,日後佃人要別創,听佃人退賣項耕,業主不得阻當。如要開築大溪埤圳,工資鎄両議約四六均分,業主出四佃人出六。至分灌小圳,乃佃人之事。其大溪埤圳後來或有崩怀亦該修理,亦係四六均出」。有給佃批為據,並知有通事戳記。見《古文書的解讀與研究》(上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