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族別)道卡斯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竹塹社番,其二為竹塹社番業主。竹塹社位於今新竹縣市。(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00-1827(嘉慶5年起至道光7年)。「廖吧𠯿」有異寫「廖叭𠯿」。
身分1
竹塹社番。已知活動時間有1800(嘉慶5年)。
事蹟1
1800(嘉慶5年),社番廖叭𠯿,將小坑壹處,招過巡司埔庄妥佃陳菴官前來開墾。「立給分墾批永佃字竹塹社番廖叭𠯿等,有承父先年任通事之費辨公,經眾番商議,仝七房耆目等踏蜈蜞窩小坑壹處,北至十八尖山腳水倒入為界、南至坑尾楓樹腳為界、東至本山水倒入為界、西至□□□□倒入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承父設隘招佃開墾抵,迄今□□□□成,今有荒坑壹處,招過巡司埔庄妥佃陳菴官津貼□□□□佛底銀拾大員正,交付業主收入之用,前來領墾,自備工本□□□□成業,厥後公平配納口糧大租,給出完單,□□□□得加增租額,藉端佃吊墾等因,倘佃人欲搬移別置,□□□□弊;保此業,是我番黎承先父遺下,與漢人無干涉,□□□□他人,倘有何人混佔,叭□出首抵當,不干耕田之事」。有給分墾批永佃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身分2
竹塹社番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827(道光7年)。
事蹟2
1827(道光7年),番業主廖吧𠯿,將山埔壹處,又帶熟墾水田壹號,托中招得漢人陳住彩前來承領,墾闢成田。「立給墾佃批字竹塹社番業主廖吧□,有承父遺下分授己分山埔壹處,又帶熟墾水田壹號,坐落土名三洽水大坪下,東至彭家三墩直透眉水流為界,西至大崩崁眉為界,南至山眉崁埋石為界,北至貳段埔山眉為界,四至號段界址眼同場見人等面踏分明,原帶小坑水併界內塘貳口灌□,又帶西邊小泉水參門,中央貳人均分灌□,祇因前佃開闢不成,自己無力開墾山埔,又將熟田取回,情愿壹併給墾批與人。盡問本社伯叔番親人等俱各不欲承受,托中招得漢人陳住彩前來承領,墾闢成田,架造房屋居住。當日憑中三面言定墾底併帶熟田,時值價銀柒拾肆大元正。即日其銀經中面交親收足訖,合行給墾字,兩相交訖,自給之後,山埔水田任從承墾人開闢耕種,永遠為己業,歷世子孫耕管,遞年供納大租粟壹碩正,即日業佃議定,日後永無加減,該佃人車運到所交納,即給完單付佃收照。至有上手來歷不明,係□一力抵當,不干承墾人之事」。有給墾佃批字為據。見《臺灣平埔族文獻資料選集—竹塹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