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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金同福
  • I
    台語kim-tông-hok
  • H
    金同福 kîm-thùng-fuk
  • T
    金同福 kim-tông-hok
  • J
    kim-tông-hok
  • E
    kim-tông-hok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金同福


族別

  道卡斯族。

身分

  新港社業戶。新港社位於今苗栗縣後龍鎮舊大字新港。已知在任時間含1893(光緒19年)。

事蹟

  1893(光緒19年),曉諭載「欽加同知銜、特授苗栗縣正堂沈,為出示諭納事。本年十月二十九日,據新港社生員陳實華,屯目解路生,甲首鐘德盛、劉克己,耆番劉進生、解阿排等稟稱:該社業戶劉己早經身故,管事劉英即劉兆貞擅用廢戳,佔收租穀,經社眾解大賓等疊控,業蒙提集訊明,一面示革招充在案。茲伊等查有本社妥番金同福為人誠實,堪以接充該社業戶額缺,取具保充、認充各結,稟請接充等情到縣。據此,除稟批示並給發諭戳外,合行出示諭納。為此,示仰新港社業佃人等知悉:該社業戶業經換充,爾等如有應納租穀,務須遵照示諭,各向新充業戶金同福交納,不許蒂欠,致干究追,其各凜遵,毋違,特示」。由此契內文字可知,金同福於1893(光緒19年)為新港社業戶。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參考文獻:
  •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編(1904),《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台灣文獻館1994年有復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