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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東阿怣
  • I
    台語Tong-a-sit
  • T
    東阿怣 Tong-a-sit
  • J
    Tong-a-sit
  • E
    Tong-a-sit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東阿怣


概述

        (族別)道卡斯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中人,其二為大甲東社番通事。大甲東社位於今台中市外埔區舊大字大甲東。(活動年間)已知其活動年間1893-1897(光緒19年起至明治30年)。

身分1

  中人。已知活動時間有1893(光緒19年)。

事蹟1

  1893(光緒19年),陳阿安,將水田壹段,托中引就與原銀主番社尾賴阿蒼找洗。東阿怣為中人。「立開墾盡根找洗田契字人大甲東庄陳阿安觀,有承岳祖父阿蕉添遺下水田壹段,坐落土名址在番社前,其四至界址、大租、水份俱各登在上手印契字內明白。今因乏銀應用,愿將此水田出為盡根找洗,先向盡番親人等不能承受,時托出公人,改勸原銀主番社尾賴阿蒼觀出首承勸,當日仝中三面言定,時值備出找洗價銀去□谷參石四斗正,的銀參元柒角四點正,其銀谷即日仝中親手交收足訖,其田隨即照界踏明,交付原銀主前去掌管耕作,收租抵利,或種樹木,任從其便,不敢阻當,永為己業,自此一賣盡根,找洗千休,寸土無留,永籐割斷,其日後子子孫孫不敢言及貼換滋事;保此田,係是安承岳祖父之物業,與別番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帛,以及上手來歷交加不明為礙,如有不明等情,係是安出首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開墾盡根找洗田契字為據。見《大甲東西社古文書》(下冊)。

身分2

  大甲東社番通事。已知在任時間含1897(明治30年)。

事蹟2

  1897(明治30年),通事東阿怣等人,將水田壹段,托中引向日南庄林定觀承買。「立杜賣盡根大示契字人大甲東社番通事東阿怣、烏東社番、他番四老,有承祖父遺下水田壹段,址在高園仔庄,賣過林恆茂,歷年配納大租粟陸石捌斗正,六成實四石零捌升正。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大租出賣於人,先問房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向日南庄林定觀出首承買,三面言定,備出大租盡根價佛銀伍拾貳元正,庫平參拾陸兩四錢正,其銀即日仝中親收足訖,愿將大租契字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一賣千休,割籐永斷,日後各房子孫人等,不敢言及找贖,異言生端滋事」。有杜賣盡根大示契字為據。見《道卡斯蓬山社群古文書輯》。

參考文獻:
  • 劉澤民編,《大甲東西社古文書》(下冊),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1年。
  • 陳水木、潘英海編,《道卡斯蓬山社群古文書輯》,苗栗:苗栗縣文化局,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