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人數:7
名稱
  • M
    潘清和
  • I
    台語Phuann-tshing-hām
  • H
    潘清和 phân-chhîn-fò
  • T
    潘清和 Phuann-tshing-hām
  • J
    Phuann-tshing-hām
  • E
    Phuann-tshing-hām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潘清和


族別

  道卡斯族。

身分

  苑裡社通事。苑裡社位於今苗栗縣苑裡鎮舊大字苑裡。已知在任時間含1888(光緒14年)。

事蹟

  1888(光緒14年),三快頭役張河,查明保內各社年收大租屯租數額,稟請知縣方祖蔭電奪:苑裡社通事潘清和,該社年收屯租貳百八十二石、大租七百五十石。「稟臺下三快頭役張河叩首跪叩稟。為遵查稟覆事。緣蒙單仰立即馳往保內查明番社,統計若干社,是何社名,每社應收番租若干稟覆等因。役遵仰立即扺查。據房裡社通事潘福順稱,伊社年收大租四百九十七石四斗。據猫盂社土目葉林生稱,伊社年收大租貳百六十九石八斗六升。據苑裡社通事潘清和稱,伊社年收屯租貳百八十二石、大租七百五十石。據吞霄社通土目莊來稱,伊社年收口糧谷三百六十石、大租谷壹千三百五十石。役保內四社大租、屯租、口糧統計三千五百零九石二斗六升。緣奉前因,理合將遵查情形稟覆,伏乞大老爺電奪施行」。有稟文為據。見《淡新檔案》。

參考文獻:
  • 《淡新檔案》,172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