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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骨宗事件(大辭典舊有詞條)
  • E
    Human Remains Incident
族別
  • 10O 邵族 Thau
分類
撰寫者

骨宗事件(大辭典舊有詞條)


  康熙60年(1721年),阿里山、水沙連各社乘朱一貴之亂,殺通事以叛。康熙61年(1722年)12月,阿里山各社土官毋洛等、水沙連南港土官阿籠等就撫。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水沙連北港土官麻思來等亦來就撫。表面上中部內山地區似乎已歸於平靜,但是從雍正3年(1725年)8月起,水沙連地區的原住民以水社土目骨宗為首,又行倡亂並且拒不納餉,而且又一再地到今天的臺中南屯、彰化社頭、雲林斗六一帶出草馘首,造成漢人墾民社會極大的騷動不安,於是清廷動用正規軍隊,配合徵調來的民壯和平埔熟番組成數千人的征討部隊,於雍正4年(1726年)11月26日會紮於竹腳寮(今竹山鎮社寮),然後兵分兩路,一路由巡視臺灣監察御史索琳和臺灣道吳昌祚率領,從南路沿濁水溪攻入水社;另一路由淡水同知王汧、參將臣何勉率領,由北路沿烏溪攻入哈裏難社(即埔裏社),12月11日進入骨宗所居寨內,焚燒社屋;又搜獲骨宗等所藏新舊頭顱共八十顆,數日內並陸續捕獲骨宗及二十餘名涉事原住民,是為「骨宗事件」,一般認為邵族的勢力經過此役征剿,蒙受嚴重打擊,從此逐漸走向衰微不振的命運。

參考文獻:
  • 洪敏麟,1972,《臺灣省通志‧同胄志‧邵族、平埔族篇》。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簡史朗,1995,〈邵族的歷史淵源概述〉,《南投縣鄉土大系叢書六住民篇》,頁109-110。南投:南投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