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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陳周文
  • I
    台語Tân-Tsiu-bûn
  • T
    陳周文 Tân-Tsiu-bûn
  • J
    Tân-Tsiu-bûn
  • E
    Tân-Tsiu-bû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陳周文


族別

  漢人。

身分

  業戶。已知在任時間含1732(雍正10年)。

事蹟

  1732(雍正10年),業戶陳周文等人,託通事張達京相商,向岸裡等社取得土地,建造水圳。「公同立給墾字人六館業戶:張振萬、陳周文、秦登鑑、廖乾孔、江又金、姚德心,岸裏搜捒烏牛欄舊社等社土官:潘敦仔、茅格、敦必的、茅格買阿打歪、加臘下、郡乃拔以、郡乃大由仕、該但打祿祿阿、阿打歪郡郡務、黎、斗肉土郡乃、四老馬下道、馬下道甲必難,白番阿木阿打愛薯、歪格比等。緣敦等界內之地,張振萬自己能出工本開築埤圳之位,水源不足,東西南勢之旱埔地,歷年播種五穀未有全收,無奈,眾番鳩集妥議,向墾通事張達京與四社眾番相議,請到六館業戶取出工本,募工再開築樸仔籬口大埤水,均分灌溉水田,敦等願將東南勢之旱埔地,東至旱復溝,直透至賴家草地為界,西至張振萬自己田地、牛地為界,南至石牌,透至西,與張圳汴為界。此係敦四社眾番之地,亦無侵礙他人界限,眾番情愿以此工本付與六館業主前去招佃開墾阡陌,永遠為業,敦等四社日後子子孫孫不敢言爭」。有公同立給墾字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又知,仝年,業戶陳周文,開墾貓霧揀東堡四圍等處土地。「為陳周文業戶稟稱:承番開墾地界,址在貓霧揀東堡四圍等處。該墾東至旱溝,西至廖朝孔大溝,南至姚家大橫路,北至里史社大橫路,四界之內墾底併費銀六百二十大員正。自今墾後,實配大租及丁供、耗採等項,詳查一應確實,果成膏腴,務要所完大租乃業戶陳周文自收,丁供、耗採業戶應完;疊經完納業戶大租,務宜輕重照規施行,及四、九月之前開徵,莫致賠供累課。准此所定,仰該所收所納鄉村民人知悉:聽本縣程預前出示曉諭,收單完串,各有兩分,務須遵照。當念業戶力本一造之功,毋許歲月挨延拖欠等情,墾式為炤」。有執照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參考文獻:
  •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編(1904),《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台灣文獻館1994年有復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