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拍瀑拉族。
身分
感恩社業主。感恩社位於今台中市清水區舊大字社口。已知在任時間含1876-1901(光緒2年起至明治34年),有業主戳記為憑「感恩社六仔佃業主記」。
事蹟
1876(光緒2年),番婦貓歴佃等人,將荒埔一處,托中引就與陳溪泉前來出首承給永耕。業主六仔佃為在場人。「立永耕開墾契字感恩社畨婦貓歴佃、女子香痕□□□□應管,坐落土名址□□□□溪頭庄前瓦庄□□□□界許家田界,南至□家田界,北至蔡家□□□□,東至陳家田界,西□□□□第叁叚□□庄前東□□走觀田界,西至陳家□□□至陳家田界,北至李□□□□界,西至蔡家田界□□蔡家田界□□至陳家田界水田,合共四叚,四至界址明白。今因無力□□□□用,先尽聞社中伯叔兄弟姪不欲承受,外托中□就與高美舊□陳溪泉覌前來出首承給永耕,懇及荒埔在內,共四叚,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耕作,贌佃收租,□□□当日後子孫不敢找贖,自此□□為業,刈籐永断,出得永耕契銀壹佰捌拾伍大員正。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時三面議定,年配約畨業□□□□其田并薗愿配大甲溪水及泉水通流灌溉,其田係是佃承祖父業,與社內別番無□□□□人不明為碍,如有不明等情,佃一□出首抵当,不干銀主之亊」。有永耕開墾契字為據,內有業主戳記。見《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道卡斯族崩山八社與拍瀑拉族四社》(上冊)。
又知,1901(明治34年),業主六仔佃,收到蔡義繳納租粟。「執照。蔡義官。辛丑年大租粟□□□□」。有執照為據,並知有業主戳記。見《台灣中部平埔族群古文書研究與導讀:道卡斯族崩山八社與拍瀑拉族四社》(中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