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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愛箸甘
  • I
    台語ài-tī-kam
  • H
    愛箸甘 oi-chu-kâm
  • T
    愛箸甘 ài-tī-kam
  • J
    ài-tī-kam
  • E
    ài-tī-kam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愛箸甘


族別

  拍瀑拉族。

身分

  遷善北社通事。遷善北社位於今台中市沙鹿區舊大字沙鹿。已知在任時間含1791(乾隆56年)。

事蹟

  1791(乾隆56年),通事愛箸甘等人,將山頂貳大崙,托中引就與漢人蔡士柯等人前來出首承給。「立給盡山批字遷善南北社通事愛箸甘、六仔武葛等,有祖遺下山頂貳大崙,坐貫土名晉江藔後,東至枰頂分水為界、西至蔴園犁份頭為界、南至業戶山坑溝為界、北至犁頭山坑溝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與漢人蔡士柯、蔡士愿、蔡士孝、蔡士娶、蔡士忠、蔡士釉、陳文秋等前來出首承給,當日仝中三面議定山批價銀伍拾陸兩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山貳大崙,踏明界址,付與銀主前去開墾耕種,栽種樹木,永為己業,時三面議定,言約三年砍伐樹木壹百把,車運到社,交納給單存炤;保此山崙,係是甘、葛自己物業,與社內番親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為礙,如有不明,甘、葛一力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給盡山批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參考文獻:
  • 劉澤民編,《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