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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清元打毛
  • I
    台語tshing-guân-tánn-mn̂g
  • H
    清元打毛 chhîn-ngièn-tá-m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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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元打毛 tshing-guân-tánn-m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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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shing-guân-tánn-m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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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shing-guân-tánn-mn̂g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清元打毛


族別

  拍瀑拉族。

身分

  遷善南社通事。遷善南社位於今台中市沙鹿區舊大字沙鹿。已知在任時間含1877-1892(光緒3-18年),有通事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遷善南社通事清元打毛長行記」。

事蹟

  1877(光緒3年),業戶豐年星毛,托中引就向與鰲頭街蔡太和堂手內借出佛銀叁拾貳大員,秤貳拾貳兩肆錢正。通事清元打毛為在場人。「立借銀字遷善南社番業戶豐年星毛,今因乏銀費用,完納供課,給發口糧,托中引就向與鰲頭街蔡太和堂手內借出佛銀叁拾貳大員,秤貳拾貳兩肆錢正。即日仝中親收足訖,三面言約每年每員愿貼利息粟壹斗五升行,全年合共利息粟肆石捌斗,至六月季收成之日給單,向中堡大庄佃人紀豬觀自己水田應納大租粟,先付銀主收量抵利。其銀限至十月中聽業戶備還贖回,文字不得刁難,如無銀可還,依舊照借字內所行,不敢異言滋事。後日或是他人頂充業戶,母利自當上流下接」。有借銀字為據,內有通事戳記。見《楊雲萍藏臺灣古文書》。

  又知,仝年,社番嘉基打毛,托中向就與本佃人翁水信手內借出佛面銀玖大員正。通事清元打毛為中人。「立借銀字遷善南社番嘉基打毛,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向就與本佃人翁水信覌手內借出佛面銀玖大員正,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時三面言約每年每員愿貼利息粟叁斗行正,其利粟限至歷年六月冬收成之日,將自己應納大租粟先付銀主扣抵利息扣除外,尚剩之粟付業主收取給出完單存照。其母銀如是無母銀送还銀主,依舊照借字內所行」。有借銀字為據,內有通事戳記。見《李景暘藏台灣古文書》。

  又知,1892(光緒18年),社番嘉基打毛,將水田叁坵,托中引就向與鰲頭街蔡太和堂內栢初老前來出首承買。通事清元打毛為知見人。「立杜賣盡根永耕字遷善南社畨嘉基打毛,有承祖父遺下水田叁坵,址在沙轆竹林庒前,東至蔡家田為界,西至陳家田為界,南至王家田為界,北至陳家田為界,四至界址明白,并帯泉水通流灌溉充足,迨至光緒拾四年經官與阿百妹田合丈下則田壹分玖厘柒毫弍絲,嘉基應得玖厘叁毫陸絲,錢粮按分完納。今因乏銀費用,愿将此田及大租盡行出賣盡根,先問房親伯叔兄弟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鰲頭街蔡太和堂內栢初老前來出首承買,時仝中三靣議定時價銀柒拾伍員正,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買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永為己業,自此一賣千休,葛籐永断,日後子孫不敢言及貼贖找洗,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亊。保此田係嘉基承祖父遺下物業,與房親伯叔兄弟侄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借他人財帛以及來歴交加不明為碍,如有不明等情,嘉基自應出首抵當,不干買主之亊」。有杜賣盡根永耕字為據,內有通事戳記。見《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館藏臺中地區古文書選輯》。

參考文獻:
  • 余慧賢、張家榮編,《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館藏臺中地區古文書選輯》,台北: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2009年。
  • 林正慧、曾品滄主編,《李景暘藏台灣古文書》,台北:國史館,2008年。
  • 張炎憲、曾品滄主編,《楊雲萍藏臺灣古文書》,台北:國史館,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