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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簡琳芳
  • I
    台語Kán-lîm-phang
  • H
    簡琳芳 kién-lìm-fông
  • T
    簡琳芳 Kán-lîm-phang
  • J
    Kán-lîm-phang
  • E
    Kán-lîm-phang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簡琳芳


族別

  漢人。

身分

  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729(雍正7年)。

事蹟

  1729(雍正7年),業主簡琳芳,將明贌南大肚番愛箸魯霧莊園埔一所,招得林生亨前來開墾。「立招批業主簡琳芳,有明贌南大肚番愛箸魯霧莊園埔一所,今有林生亨愿自備牛工種前來耕種,時約定每甲園埔愿貼犁頭五十兩,以為開圳費用之資。其銀即日交訖;其園埔隨即丈明十甲,界址分明,議定每甲佃首年納租粟五石滿,次年納租粟八石滿,以後每甲納租粟八石滿,永遠定例。其租粟至收成之日,務要重風搧淨,車運到鹿仔港交納,不敢少欠誤課;如有拖欠租粟者,任從業主起耕招佃。倘日後奉憲縣主到莊清丈,俱要照甲納租,佃人不得異言;但佃人要回家之日,先問明業主之後,任聽其脫替,工本業主不得均分」。有招批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參考文獻:
  •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編(1904),《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台灣文獻館1994年有復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