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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馬潘陳
  • I
    台語Bé-Phuann-tîn
  • H
    馬潘陳 mâ-phân-chhṳ̀n
  • T
    馬潘陳 Bé-Phuann-tîn
  • J
    Bé-Phuann-tîn
  • E
    Bé-Phuann-tî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馬潘陳


概述

        (族別)巴布薩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馬芝遴社番業主,其二為馬芝遴社通事。馬芝遴社位於今彰化縣福興鄉舊大字番社。(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80(光緒6年)。

身分1

  馬芝遴社番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880(光緒6年)。查該在任時間另有一身分,馬芝遴社通事1880(光緒6年)。

事蹟1

  1880(光緒6年),番業主通事馬潘陳,將荒埔一所,托中引就與崁仔腳莊許清等人出首承買。「立永賣盡根契字人馬芝遴社番業主通事馬潘陳,有管崁仔腳莊前面荒埔一所,坐落土名大溪墘,東至中坪路南北坪為界,西至出水溝圳仔墘為界,南至大溪為界,北至許金獅東西大坪為界;四至界址明白;年載納大租銀二元。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與崁仔腳莊許清、許明、許坑、許體、陳進吉等出首承買,當日三面言議時值價銀五十大員,庫平重三十五兩正。其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荒埔隨即踏明界址,付與銀主前去管耕,永為己業,不敢阻擋。一賣千休,葛藤永斷,日後子孫不敢言贖,亦不敢言貼。保此荒埔係是陳物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為礙;如有不明,陳自出首一力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有永賣盡根契字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身分2

  馬芝遴社通事。已知在任時間含1880(光緒6年)。查該在任時間另有一身分,馬芝遴社番業主1880(光緒6年)。

事蹟2

  1880(光緒6年),番業主通事馬潘陳,將荒埔一所,托中引就與崁仔腳莊許清等人出首承買。「立永賣盡根契字人馬芝遴社番業主通事馬潘陳,有管崁仔腳莊前面荒埔一所,坐落土名大溪墘,東至中坪路南北坪為界,西至出水溝圳仔墘為界,南至大溪為界,北至許金獅東西大坪為界;四至界址明白;年載納大租銀二元。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與崁仔腳莊許清、許明、許坑、許體、陳進吉等出首承買,當日三面言議時值價銀五十大員,庫平重三十五兩正。其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荒埔隨即踏明界址,付與銀主前去管耕,永為己業,不敢阻擋。一賣千休,葛藤永斷,日後子孫不敢言贖,亦不敢言貼。保此荒埔係是陳物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為礙;如有不明,陳自出首一力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有永賣盡根契字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參考文獻:
  • 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編(1904),《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年。台灣文獻館1994年有復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