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人數:10
名稱
  • M
    沙璉悅娘
  • I
    台語Sua-lián-ua̍t-niû
  • H
    沙璉悅娘 sâ-lièn-ye̍t
  • T
    沙璉悅娘 Sua-lián-ua̍t-niû
  • J
    Sua-lián-ua̍t-niû
  • E
    Sua-lián-ua̍t-niû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沙璉悅娘


概述

  沙璉悅娘,往往只稱悅娘。(族別)巴布薩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馬芝遴社業主,其二為馬芝遴社番婦。馬芝遴社位於今彰化縣福興鄉舊大字番社。(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31(道光11年)。

身分1

  馬芝遴社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831(道光11年),有業主戳記為憑「業主馬芝遴社番沙璉悅娘記」。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馬芝遴社番婦1831(道光11年)。

事蹟1

  1831(道光11年),番婦悅娘等人,將水田壹所肆坵,托中引就與社邊漢人陳海出首承典。「仝立典契字人馬芝遴社番婦悅娘、弟知生,有承祖父自置水田壹所肆坵,址在社北,東至自己園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水圳,北至乾娘併九英田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為界。其田參份均分,抽出貳份出典,歷年貼納租粟參斗正。今因乏銀費用,願將此貳份出典,先盡問本社番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與社邊漢人陳海觀,仝中三面言議,出得時值價佛番銀陸拾陸大員,其銀即日仝中交收完足,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掌管耕作,納租為業。其田年限自拾壹年玖月起限,至拾捌年九月止,聽典主備齊契面銀一齊取贖,銀主不得刁難,如或至限無備銀取贖,永聽銀主耕作,不敢異言滋事。保此田係是悅娘、弟知生承祖父物業,與內親外戚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併無拖欠大租不明為礙;如有不明,典主抵當」。有仝立典契字為據,當事人身分在地契內文字用番婦,但使用戳記為業主戳記。見《鹿港文史采風》。

身分2

  馬芝遴社番婦。已知活動時間有1831(道光11年)。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馬芝遴社業主1831(道光11年)。

事蹟2

  1831(道光11年),番婦悅娘等人,將水田壹所肆坵,托中引就與社邊漢人陳海出首承典。「仝立典契字人馬芝遴社番婦悅娘、弟知生,有承祖父自置水田壹所肆坵,址在社北,東至自己園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水圳,北至乾娘併九英田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為界。其田參份均分,抽出貳份出典,歷年貼納租粟參斗正。今因乏銀費用,願將此貳份出典,先盡問本社番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與社邊漢人陳海觀,仝中三面言議,出得時值價佛番銀陸拾陸大員,其銀即日仝中交收完足,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掌管耕作,納租為業。其田年限自拾壹年玖月起限,至拾捌年九月止,聽典主備齊契面銀一齊取贖,銀主不得刁難,如或至限無備銀取贖,永聽銀主耕作,不敢異言滋事。保此田係是悅娘、弟知生承祖父物業,與內親外戚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併無拖欠大租不明為礙;如有不明,典主抵當」。有仝立典契字為據。見《鹿港文史采風》。

參考文獻:
  • 陳一仁,《鹿港文史采風》,鹿港:鹿江文化藝術基金會,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