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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林朝□
  • I
    台語Lîm-tiâu
  • H
    林朝 lìm-chheù
  • T
    林朝□ Lîm-tiâu
  • J
    Lîm-tiâu
  • E
    Lîm-tiâu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林朝□


族別

  漢人。

身分

  大武郡社通事。大武郡社位於今彰化縣社頭鄉舊大字社頭。已知在任時間含1725(雍正3年),有通事戳記為憑「大武郡社通事林朝□圖記」。

事蹟

  1725(雍正3年),社番山屯,將青埔乙段,招得劉錢前來出首開墾。通事林朝□為代書并為中人。「立招墾人大武郡社番山屯,自己分下有青埔乙段,坐落浦仔庄尾,東至圳,西至貓難田為界,南至孩灣田為界,北至賴子候田為界,四至明白。今因不能開墾,愿招得劉錢官前來出首開墾。成田之日,三面言議,約定納租粟拾石道付番到庄,自行車運,永為定例。錢愿出銀參兩正,其銀即日憑中交訖,與為犁長銀之資。其餉課係番自己理明,不干墾人之事,當日青埔踏付與銀主掌管,永為己業,或要回家任從招佃等耕,番山屯等不敢阻擋異言生端」。有招墾為據,內有通事戳記,但文字難以辨識。見《平埔百社古文書》。

參考文獻:
  • 劉澤民編,《平埔百社古文書》,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