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人數:6
名稱
  • M
    金眉千
  • I
    台語kim-bâi-Tshian
  • H
    金眉千 kîm-mì-Chhiên
  • T
    金眉千 kim-bâi-Tshian
  • J
    kim-bâi-Tshian
  • E
    kim-bâi-Tshia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金眉千


族別

  巴布薩族。

身分

  大武郡社通事。大武郡社位於今彰化縣社頭鄉舊大字社頭。已知在任時間含1776-1778(乾隆41-43年),有通事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大武郡社通事金眉千長行戳記」。

事蹟

  1776(乾隆41年),通事金眉千,先前將公山一所,招來劉賜開墾,今因劉賜轉賣他人,再立給墾字為據。「立再給墾字大武郡社通事金眉千,承通社祖遺有公山一所,坐落土名湖水坑福德庙后,東至遊宅,西至楊宅,南至山后,北至坑,四至明白為界。昔經給墾與上手為據,因失火遺滅。茲劉賜又轉賣之曹□夫,歷年帶納租稅銀弍錢正,合給完單為炤。明係崎峯□可載種□□竹木,不堪經丈□。恐日后滋弊生端,為此再給墾字□□,以為□據,日后不敢加□但稅等情」。有再給墾字為據,內有通事戳記,但文字難以辨識。見「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文物查詢系統資料庫」。

  又知,1778(乾隆43年),通事金眉千等人,先前將山崙埔壹處,招來楊美日前去耕種果子,今因舊給墾字遺失,再立給墾字為據。「立再給墾字大武郡社通事金眉千、土目金寧等,有本社祖遺山崙埔壹處,坐落土名虎仔山崙后山崙頂。東至張在餘;西至楊聲振;南至乾坑。另段,東至張在餘;西至又張在餘界;南至劉榮欣;北至亦張在餘界,四至明白各為界。茲錄乾隆貳拾年,給墾與楊美日前去耕種果子或宅,以為己業。今因舊給墾字久年不知何人取收,抑係失落,向通土出墾字。歷年至限期貼納社餉錢拾陸文,到社完納,給出完單。保此埔崙係本社物業,與別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為碍。如有等情,千等一力抵擋,不干佃人之事」。有再給墾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參考文獻:
  • 劉澤民編,《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6年。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文物查詢系統」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