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漢人。
身分
墾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725(雍正3年)。
事蹟
1725(雍正3年),墾主林克明等人,捐地建廟。「募捐題建置廟宇事:念我湖山岩佛祖鑒觀有赫,時常顯身。康熙六十年,草寇作亂,民生塗炭,男、婦、老、幼、大眾逃入山林,如見有白衣婦女巡視,眾知佛祖救苦。爰是,求筶下愿,意獲全安。于雍正三年,墾主林克明仝柴裡社業戶大茄臘等,擇地於湖山岩,卜吉興山,建立廟宇,巍峨雕塑,法身莊嚴。所以遠近四方沾佛祖之擇者,皆兩主之力也。特恐年久月深,蹤緒難稽,由來莫考;是以謹登鳴惠於褚,虔錄戶名石,流傳奕葉,共誌不朽云耳。林克明開墾湖山岩什湖內外草地一所,因此廟中油香闕乏,墾主克明喜捨岩前田一段,以岩后田一段、□共二段,旦此二段田配納大租四石,餘者配納大租一十三石三斗三升。道業主茄臘聞知,墾主喜捨田二段,亦將此田四石大租配入油香。乾隆十七年,墾主克明之子儒人士壇又喜捨岩前又岩后菓子什物。嘉慶十三年,柴裡社業主派下屯首眉箸□□誠心喜助油香,將公大租十三石三斗三升喜捨一半六石六斗六升半與佛祖油香;餘者一半,業主流存納課。嘉慶十三年玖月日,立碑記」。有碑文為據。見《臺灣南部碑文集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