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洪雅族。
身分
猫羅社通事。猫羅社位於今彰化縣芬園鄉舊大字舊社。已知在任時間含1766-1769(乾隆30-34年),有通事戳記為憑「正堂成換給猫羅社通事李大吉戳記」。
事蹟
1766(乾隆30年)的官府文書「彰化縣番社通事、副通事、土目名單—舊社名及通事名簿」(收錄於《岸裡大社文書》),李大吉登錄在案。「猫羅:通事李大吉」。
又知,1769(乾隆34年),社番呵啯等人,將園壹埓,托中招得林位前來耕作。通事李大吉為知見人。「仝立給招佃猫羅社畨呵啯、宗金兄弟,有承祖遺下父業應分內園壹埓,圡名坐落清水溝庒菜園后,東至田為界,西至厝地竹為界,南至元都園為界,北至大食呵咯園為界,四至明白為界。今因缺銀費用,先盡過畨親不能承受,外闔家情愿托中招得林位覌前來耕作,搭蓋居住,任從聼便,不得阻當。當日三面言議,價銀伍拾陸大員正,其銀即日交訖,其園踏付銀主掌管耕作,永為己佃。逐年貼納大租粟伍斗正,凴单交收,永為定例,不得短納,如有短納,園聼其贖囬召起別佃,并搭盖□□交還」。有仝立給招佃為據,內有通事戳記,但文字難以辨識。見「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資料庫」。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