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洪雅族。
身分
北投社通事。北投社位於今南投縣草屯鎮舊大字新庄。已知在任時間含1903(明治36年)契約書內使用光緒年號,寫明光緒29年。
事蹟
1903(光緒29年),官府調查北投社土地租榖,並將調查結果發給通事謝潘元。「一、北投社屯丁一百二十八名,每名分給口糧埔地一甲。此北投社埔地屯田園,在本社內木棚北勢湳牛埔,丈明一百二十八甲。目前咸豐年間,被清國反首及虎佃覆收,顆粒不完。一、北投社通事管收抄封口糧大租,逐年該納二百二十四石。又一段通事管收抄封口糧大租,逐年該納一百零八石。此抄封大租二段,首段田址在北投堡南勢公館,又次段田址在北投街舊公館。二段合丈明四十一甲五分,共納大租穀三百三十二石,扣六城折實收穀一百九十九石二斗。此大租係前清二抄封反首三姓陳、林、許之田業,逐年徵收者向於彰化城東門街抄封館吳昌記徵收,現今無完。一、北投社通事謝潘元,有承祖父潘烏目自己之大租店地七坎,址在南投堡南投街,逐年所收七坎大租銀七員,現付大人起蓋衙門,元係不敢云大租之事。光緒二十九年五月日。右北投社通事謝潘元」。有文書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