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洪雅族。
身分
北投社番業主。北投社位於今南投縣草屯鎮舊大字新庄。已知在任時間含1769(乾隆34年)。
事蹟
1769(乾隆34年),番業主買奕,將水田一小坵,招得漢人陳仕官前來頂耕。「立墾佃給批人北投社番業主買奕,有祖遺下鬮分水田一小坵,併帶水分灌溉。內園一坵,南至圳,北至大車路,東至火巴連園,西至朝用田;四至界限明白。因築守隘口,自己不能耕作,今招得漢人陳仕官前來頂耕,時收起開闢埔底辛勞銀三十大員正。其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田併園隨踏付佃人管耕,永遠為業,併付起蓋栽插,歷年配納大租粟二斗,永遠定例,付業主車運,不得增多減少。自給之後,永斷葛藤,佃人管耕,世代久遠相承,業主不敢藉端自耕,亦不敢另給他人。倘佃人要回唐,聽其轉遞,業主不得阻擋生端」。有墾佃給批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