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洪雅族。
身分
北投社番業主。北投社位於今南投縣草屯鎮舊大字新庄。已知在任時間含1813(嘉慶18年),有兩顆不同番業主戳記為憑「北投社番業主保大武力記」、「北投社番業主保大武力記」。
事蹟
1813(嘉慶18年),族侄固,將水田壹段,托中引就送與族叔益出首承買。番業主保大武力為在場人。「立杜賣盡根契人族侄固,有承父遺下鬮分應份水田壹段,坐落大埔洋,小地名舊社林南勢,東至祖興田為界,西至水圳為界,南至水圳為界,北至永就田為界,溝底田四坵四至界址明白,帶水份拾陸鬮伍厘,通流灌溉,明丈田捌分,年配納番大租粟陸石肆斗正。今因乏銀別創,無從願將此田出賣,先盡問叔兄弟侄至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送與族叔益出首承買,三面言議時值價銀肆佰伍拾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田隨即踏付買主起耕招佃掌管為業,任從架築開墳,賣主不敢阻當。保此田果係固自己鬮分物業,與兄弟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拖欠番租不明等情。如有此情賣主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有杜賣盡根契為據,內有番業主戳記。見《草屯地區古文書專輯》。
後述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有番業主保大武力戳記一顆。見「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典藏網資料庫」。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