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洪雅族。
身分
北投社業主。北投社位於今南投縣草屯鎮舊大字新庄。已知在任時間含1797(嘉慶2年),有業主戳記為憑「北投社番葛筒仔繳業主圖記」。
事蹟
1797(嘉慶2年),社番葛猫六,將水田一段,托中引就本佃人簡紅出首承典。業主葛筒仔繳為在場人。「立典大租字北投社番葛猫六,有承祖父鬮分草地,在草鞋墩洋水田一段,經丈一甲五分,每年應大租谷壹拾貳石,除屯息勻補外,尚剩實額谷柒石壹斗。因乏艮費用,盡問社眾番親人等不能承受,托中引就本佃人簡紅觀出首承典,議定時價典銀壹拾貳員正,即日憑中交收足訖完單,給付本佃逐年抵艮利,捌年為限。嘉慶三年收起,至十一年冬止,銀還之日,將□送還番業主,仍將原租自收,佃人不得刁難滋事。若銀無還,將租逐年來付佃人扣抵利息,另行給單。保此租谷係猫六鬮分之業,與別番無干,併無典掛他人,倘來歷不明,不干艮主之事」。有典大租字為據,內有業主戳記。見《草屯地區古文書專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