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族別)洪雅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北投社番業主,其二為北投社番。北投社位於今南投縣草屯鎮舊大字新庄。(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18(嘉慶23年)。
身分1
北投社番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818(嘉慶23年),有番業主戳記為憑「北投社番業主劉崑山記」。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北投社番1818(嘉慶23年)。
事蹟1
1818(嘉慶23年),社番劉崑山,將埔園壹段,托中引就與漢人李懶出首承買。「立杜賣埔園契字人北投社番劉崑山,有承父遺下應份埔園壹段,坐落土名中埔,東至橫路為界,西至橫路為界,南至唐家園界,北至林家園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費用,將此園出賣,先盡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漢人李懶觀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直價銀拾肆大元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乞。其園隨即踏明界址,交付與買主前去掌管耕作,年配大租粟貳斗正。自此壹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園係山承父物業,與別房番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來歷不明。如有不明等情,山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有杜賣埔園契字為據,當事人身分在地契內文字用社番,但使用戳記為番業主戳記。見《草屯地區古文書專輯》。
身分2
北投社番。已知活動時間有1818(嘉慶23年)。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北投社番業主1818(嘉慶23年)。
事蹟2
1818(嘉慶23年),社番劉崑山,將埔園壹段,托中引就與漢人李懶出首承買。「立杜賣埔園契字人北投社番劉崑山,有承父遺下應份埔園壹段,坐落土名中埔,東至橫路為界,西至橫路為界,南至唐家園界,北至林家園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費用,將此園出賣,先盡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漢人李懶觀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直價銀拾肆大元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乞。其園隨即踏明界址,交付與買主前去掌管耕作,年配大租粟貳斗正。自此壹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園係山承父物業,與別房番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來歷不明。如有不明等情,山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有杜賣埔園契字為據。見《草屯地區古文書專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