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洪雅族。
身分
北投社番業主。北投社位於今南投縣草屯鎮舊大字新庄。已知在任時間含1853(咸豐3年),有番業主戳記為憑「北投社番業主羅眉登記」。
事蹟
1853(咸豐3年),黃光泰,將水田一段,托中引就與鹿港大街東美號朱心術出首承典。番業主羅眉登為在場人。「立典田契字北投街元仁號黃光泰,有承父買過沈陸觀水田一段,址在新庄南勢過□,於道光貳拾玖年拾壹月,承父命鬮分,應份此段水頭田伍分,年帶番租四石,併帶水份灌溉通流,東至大岸,西至二房田,南至大岸三小□,北至洪家田為界,四至明白。今因乏銀別創,願將此田出典,先盡問叔兄弟侄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典鹿港大街東美號朱心術觀出為承典,三面言議時值足重佛銀壹佰肆拾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田透即踏明起耕交付與銀主前去掌管為業,收租抵利不拘年限,聽典主備足契面銀取贖。如無銀取贖,依舊付銀主掌管,俱不得刁難。保此田果係泰承父鬮分應份得物業,與別房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為得。如有此等情,泰自當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典田契字為據,內有番業主戳記。見《草屯地區古文書專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