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族別)西拉雅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大傑巔社番業戶,其二為大傑巔社番。大傑巔社位於今高雄市內門區。(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78(乾隆43年)。
身分1
大傑巔社番業戶。已知在任時間含1778(乾隆43年),有番業戶戳記為憑「大傑巔社番業戶大里戲圖記」。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大傑巔社番1778(乾隆43年)。
事蹟1
1778(乾隆43年),社番大里戲,將荒山及山埔壹所,給付與漢人雷眾前去開墾。「立給墾單人大傑巔社番大里戲,有應分荒山及山埔壹所,坐落土名番婆寮後番仔厝坑。東至陳家山園,西至牛椆湖坑,南至林家山園,北至烏山頂,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完餉,情愿將此山及山埔,給付與漢人雷眾觀前去開墾;或園或田,任其墾耕。明約墾成之後,每年納租貳斗。即日收過犁底銀肆大員,其山埔隨即踏付銀主前去開墾掌管,永遠為業。日後永無另佃贈租等情」。有給墾單為據,當事人身分在地契內文字用社番,但使用戳記為番業戶戳記。見《大崗山地區古契約文書匯編》。
身分2
大傑巔社番。已知活動時間有1778(乾隆43年)。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北投社番1779(乾隆44年)。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大傑巔社番業戶1778(乾隆43年)。
事蹟2
1778(乾隆43年),社番大里戲,將荒山及山埔壹所,給付與漢人雷眾前去開墾。「立給墾單人大傑巔社番大里戲,有應分荒山及山埔壹所,坐落土名番婆寮後番仔厝坑。東至陳家山園,西至牛椆湖坑,南至林家山園,北至烏山頂,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完餉,情愿將此山及山埔,給付與漢人雷眾觀前去開墾;或園或田,任其墾耕。明約墾成之後,每年納租貳斗。即日收過犁底銀肆大員,其山埔隨即踏付銀主前去開墾掌管,永遠為業。日後永無另佃贈租等情」。有給墾單為據。見《大崗山地區古契約文書匯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