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陳國興,往往只稱國興。(族別)西拉雅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蔴埔業主蔴荳社通事,其二為蔴豆業主。蔴埔位於今台南市柳營區舊大字山仔腳。蔴荳社位於今台南市麻豆區舊大字麻豆。(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95(乾隆60年)。
身分1
蔴埔業主蔴荳社通事。已知在任時間含1795(乾隆60年),有業主通事戳記為憑「蔴埔業主蔴荳社通事國興記」。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蔴豆業主1795(乾隆60年)。
事蹟1
1795(乾隆60年),黃義等人,將宅抽出一半,併帶厝地等項,交付曾振等人居住掌管。蔴埔業主蔴荳社通事國興為在場人。「立杜賣契字人黃義、黃助等叔孫貳人親戚,種龍眼、十物、棵子、竹木,椷數不等。今因米粮高價,耕種失收,日食难度,欠責無容寬限,俱理不明,莫可奈何。義叔孫貳人相議,甘愿將宅抽出乙半,併帶厝地乙所、山园乙半,坐落土名枷柊坑,年納畨向銀乙員,怙恃無奈托仲尹訧外生曾振、結出頭明買,承出價銀七大員、同錢四百。應賣即日收銀,將宅交付外生曾振、曾結居住掌管。東至崙為界,西至鳥松石丁為界,南至枷柊頭為界,北至坎為界,四至明白為界,永為管對。即日凴仲交完,二比甘愿。此宅棵子、山园、厝地,義叔孫貳人開居,親戚種共叔伯兄弟姪人等無干,並無上手典契交家不明。若有不明,賣主乙盡抵當,不甘銀主之事」。有杜賣契字為據,內有業主通事戳記。見《臺南縣平埔族古文書集》。
又知,仝年,業主陳國興,將土地一處,托中招佃曾振生前來開墾。「立墾契人蔴豆業主陳囯興,□□買過茄苳坑山二湖,東至李天河、蔡藍园為界,西至李天河石釘鳥松為界,南至沅崇园為镸崙項為界,北至坎為界,四至明白為界。並栽種什物、菓子孰园方埔,黃義等退耕,托中招佃,曾振生出首成懇耕作,或再種菓子、什物,年帶銄艮一員,永付振等為己業,日後不得別佃份佔爭租。如有份佔,業主一力抵當」。有墾契為據,當事人身分在地契內文字用蔴豆業主,但使用戳記為蔴埔業主戳記。見《臺南縣平埔族古文書集》。
身分2
蔴豆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795(乾隆60年)。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蔴埔業主蔴荳社通事1795(乾隆60年)。
事蹟2
1795(乾隆60年),業主陳國興,將土地一處,托中招佃曾振生前來開墾。「立墾契人蔴豆業主陳囯興,□□買過茄苳坑山二湖,東至李天河、蔡藍园為界,西至李天河石釘鳥松為界,南至沅崇园為镸崙項為界,北至坎為界,四至明白為界。並栽種什物、菓子孰园方埔,黃義等退耕,托中招佃,曾振生出首成懇耕作,或再種菓子、什物,年帶銄艮一員,永付振等為己業,日後不得別佃份佔爭租。如有份佔,業主一力抵當」。有墾契為據。見《臺南縣平埔族古文書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