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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戴沙來
  • I
    台語tì-sua-lâi
  • T
    戴沙來 tì-sua-lâi
  • J
    tì-sua-lâi
  • E
    tì-sua-lâi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戴沙來


概述

        (族別)西拉雅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新港社業主,其二為新港社番。新港社位於今台南市新市區舊大字新市。(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11-1826(嘉慶16年起至道光6年)。

身分1

  新港社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811(嘉慶16年),有業主戳記為憑「業主新港社番戴沙來記」。

事蹟1

  1811(嘉慶16年),社番礁及音蠻等人,將田壹所,坐落并埤壹個,托中引就將田并埤轉典與王建。業主戴沙來為知見人。「立轉典契人新港社番礁及音蠻、沙呆等,有承祖父自開墾田壹所,坐落并埤壹個,土名狗勻崑南勢,東西四至俱載在上手大契內,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將田并埤轉典與王建觀。三面言議時價銀壹佰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其田埤即付銀主前去掌管耕作。限至參年終,備足契面銀贖回原契。如是至期無銀取贖,依舊聽銀主管耕,不敢阻擋。保此田係是及沙呆自己物業,與別番親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為礙,以及來歷交加不明。如有不明等情,沙呆自出頭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轉典契為據,內有業主戳記。見《大崗山地區古契約文書匯編》。

身分2

  新港社番。已知活動時間有1826(道光6年),有社番戳記為憑「新港社番戴沙來記」。

事蹟2

  1826(道光6年),社番溫云寧等人,將田壹所,併埤壹個、厝地壹所,托中引就與黃棟出首承典。社番戴沙來為中人。「仝立典契字人新港社番溫云寧、安劉、薄干、番婦利獨、于陳等,有承祖父自墾田壹所,併埤壹個、厝地壹所,坐落土名崇德里狗勻崑庄,在五塊厝後北畔。東至山頂,西至大溝,南至自己典黃宗田併厘葛田,北至叛產田,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上年與及哀嗄哦控告壹案,聽公親調處,著寧備銀捌拾員,向吳朝再討出地南蠻此北畔之老契;又著寧備銀壹佰貳拾員付與嗄哦,向李□討出北畔之業。嗄哦愿將此業獻還云寧掌管,永為云寧自己之業。寧有向黃棟官借出佛銀貳佰員,將此田園併埤、厝地付與黃棟官出頭承典。三面言議,著時價佛銀貳佰員。其銀即日仝中交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付與銀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以及樹欉、竹木,聽其栽種砍伐收成,不敢阻當。其田每年帶納番租銀肆錢正。限至拾貳年為滿,備足契面銀取贖原契。如至期無銀取贖,仍付銀主依舊掌管收成,不得刁難,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田果係云寧等承祖父之業,與別番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為礙。如有不明等情,云寧等自出頭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仝立典契字為據,內有社番戳記。見《大崗山地區古契約文書匯編》。

參考文獻:
  • 陳秋坤、蔡承維編,《大崗山地區古契約文書匯編》,鳳山:高雄縣政府,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