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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及沙□
  • I
    台語ki̍p-sua
  • T
    及沙□ ki̍p-sua
  • J
    ki̍p-sua
  • E
    ki̍p-sua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及沙□


族別

  西拉雅族。

身分

  新港社業主。新港社位於今台南市新市區舊大字新市。已知在任時間含1822(道光2年),有業主戳記為憑「新港社業主及沙□私記」。

事蹟

  1822(道光2年),社番礁及怡朗等人,將田壹所,併埤壹個,托中引就與李光懙出首承典。業主及沙□為在場人。「立典契人新港社畨礁及怡朗姪阿涯、春娘等,有承祖母自墾田壹所,併埤壹個,坐落土名在五塊厝後,東至山頂,西至大溝,南至大漢劉田併厘葛田,北至大漢劉田,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將田併埤、厝地典與李光懙出首承典。三面言議,着下時價佛銀壹佰弍拾大員,銀即日仝中交訖,將田併埤、厝地踏付銀主去掌管耕作收成,每年帶納畨租銀肆錢正,不敢阻當。限至拾年終偹足契面銀取討原字,不得刁难。保此業係是怡朗承祖母自墾之業,與別畨親人等無干,亦重張典掛他人不明為碍,如有不明者,業主阿涯、怡朗、春娘等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典契為據,內有業主戳記。見《大崗山地區古契約文書匯編》。

參考文獻:
  • 陳秋坤、蔡承維編,《大崗山地區古契約文書匯編》,鳳山:高雄縣政府,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