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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鍾永元
  • I
    台語tsing-íng-guân
  • H
    鍾永元 chûng-yún-ngièn
  • T
    鍾永元 tsing-íng-guân
  • J
    tsing-íng-guân
  • E
    tsing-íng-guâ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鍾永元


概述

        (族別)馬卡道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茄藤社業主,其二為茄藤社北分下番。茄藤社位於今屏東縣南州鄉舊大字七塊厝。(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80(乾隆45年)。

身分1

  茄藤社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780(乾隆45年),有業主戳記為憑「茄籐社業主副土鍾永元記」。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茄藤社北分下番1780(乾隆45年)。

事蹟1

  1780(乾隆45年),社番鍾永元,將熟園壹坵,托中引就與吳壁等人出首承典。「立典契人茄藤社北分下番鍾永元,有承父遺下應分得熟园壹坵,座落土名埤內庄後北勢,東至烏葛园為界,西至卻生园為界,南至車路為界,北至洪宅园為界,四至明白為界。每年配納大租粟伍石道斗正,今因乏銀完納公項,仝母親相議,情愿將此园先問房親叔兄弟姪姐妹不肯承交,托中引就與吳壁覌、吳玉麟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言議,出時價番銀陸拾員折重肆拾捌兩正,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將园隨踏界交付銀主前去掌管起耕,招佃耕作,併起蓋居住,裁插竹木、菓子、雜物,聽從其便,不敢阻當,異言生端,亦不敢言及增貼找契銀兩等情,其园限至貳拾伍年終為限,保此园果係是元自己承父物業,與房親叔兄弟姪姐妹姪等無干,並無交加來歷不明,及重張典掛他人不明為碍,如有不明等情,元出頭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典契為據,當事人身分在地契內文字用社番,但使用戳記為業主戳記。見《噶瑪蘭西拉雅古文書》。

身分2

  茄藤社北分下番。已知活動時間含有1780(乾隆45年)。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茄藤社業主1780(乾隆45年)。

事蹟2

  1780(乾隆45年),社番鍾永元,將熟園壹坵,托中引就與吳壁等人出首承典。「立典契人茄藤社北分下番鍾永元,有承父遺下應分得熟园壹坵,座落土名埤內庄後北勢,東至烏葛园為界,西至卻生园為界,南至車路為界,北至洪宅园為界,四至明白為界。每年配納大租粟伍石道斗正,今因乏銀完納公項,仝母親相議,情愿將此园先問房親叔兄弟姪姐妹不肯承交,托中引就與吳壁覌、吳玉麟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言議,出時價番銀陸拾員折重肆拾捌兩正,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將园隨踏界交付銀主前去掌管起耕,招佃耕作,併起蓋居住,裁插竹木、菓子、雜物,聽從其便,不敢阻當,異言生端,亦不敢言及增貼找契銀兩等情,其园限至貳拾伍年終為限,保此园果係是元自己承父物業,與房親叔兄弟姪姐妹姪等無干,並無交加來歷不明,及重張典掛他人不明為碍,如有不明等情,元出頭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典契為據。見《噶瑪蘭西拉雅古文書》。

參考文獻:
  • 曾振名、童元昭主編,《噶瑪蘭西拉雅古文書》,台北: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