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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元芳
  • I
    台語Guân-hong
  • H
    元芳 ngièn-fông
  • T
    元芳 Guân-hong
  • J
    Guân-hong
  • E
    Guân-hong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元芳


族別

  馬卡道族。

身分

  下淡水社通事。下淡水社位於今屏東縣萬丹鄉舊大字番社。已知在任時間含1775(乾隆40年),有通事戳記為憑「分府成給鳳邑下淡水社通事元芳圖記」。

事蹟  1775(乾隆40年),社番阿里莫等人,將水田壹處,請得通土勸處黃魁進兄弟分下再增田底價銀。通事元芳為中人。「立杜絕再增典田契人下淡水社番阿里莫、巴寧。今有先年承父遺下水田壹處,坐落土名大湖底后。經丈田甲玖分,原帶租課谷柒石弍斗正庄栳,在庄交收。其界址載在典契內,四至分明。今因乏銀費用,請得通土勸處黃魁進兄弟分下再增田底價銀伍兩參錢陸分正,并上首典契內共銀壹佰肆拾捌員零伍錢陸分正。即日銀契兩交明白中間並無短少準拆等情。其田自增之後,任從魁進兄弟永遠耕管為業,莫、寧兄弟叔姪不得異言生端。其田價極粮盡,一增千休,永斷葛籐,日后再不敢言增,亦不得言贖等情」。有杜絕再增典田契為據,內有通事戳記。見《萬丹李家古文書》。

參考文獻:
  • 陳秋坤編,《萬丹李家古文書》,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