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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劉安邦
  • I
    台語Lâu-An-pang
  • H
    劉安邦 liû-ôn-pông
  • T
    劉安邦 Lâu-An-pang
  • J
    Lâu-An-pang
  • E
    Lâu-An-pang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劉安邦


族別

  馬卡道族。

身分

  下淡水社通事。下淡水社位於今屏東縣萬丹鄉舊大字番社。已知在任時間含1837(道光17年),有通事戳記為憑「南路理番分府道光拾陸年給下淡社通事劉安邦長行戳記」。「下淡水社」又名「下淡社」。

事蹟

  1837(道光17年),社番郝容生等人,將熟園壹所,托中引就與原主許士立添典。通事劉安邦為在場見人。「立添典契人下淡水社番郝容生、阿春兄弟等。有承祖父開墾熟園壹所,其東西四至,以及配納租粟壹石滿分聲、銀契價,俱各登載在前上手契內明白。今因日食難度,于是再托中墾(懇)求原主許士立觀添典出銀貳拾大員正,并上手契內銀壹佰壹大員,合共上手契找貼并添典契,總合共契面佛銀壹佰叁拾壹大員正。即日銀契仝中兩相交收訖,其園聽銀主前去起耕掌管耕作,不敢阻擋。再限拾肆年,聽典主備足契面銀壹齊取贖典契,不淂刁難。如是無銀取贖典契,將園永付銀主執掌為業,不淂異生端滋事」。有添典契為據,內有通事戳記。見《萬丹李家古文書》。

參考文獻:
  • 陳秋坤編,《萬丹李家古文書》,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