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馬卡道族。
身分
上淡水社通事。上淡水社位於今屏東縣萬丹鄉舊大字社皮。已知在任時間含1760(乾隆25年),有通事戳記為憑「分府成給鳳邑上淡水社通事紅孕圖記」。
事蹟
1760(乾隆25年),社番阿惠,將水田貳段,托中引就與沈接出首承典。通事紅孕為中人。「立典契人上淡水社阿惠。有承父應分水田弍段,貫在本處連連庄內。壹段在本庄脚,大小拾壹坵,東至潘家田,西許家田,南至潘家田,北至車路。又壹叚大小肆坵,在庄尾土地公後,東至圳,西至劉家田,南至客人田,北至圳,四至界址各明白。年載納大租粟共叁石伍斗庄栳。今因乏銀急公,將田托中外引就與沈接出首承典。三面言議時價銀壹佰弍拾伍大員正。即日仝中收訖,其田隨仝照界踏付銀主前去起耕掌種,收稅納課,以為己業,不敢阻當,異言生端。不拘年限。聽惠備足契面銀對月取贖,銀主不得刁難。如無銀取贖,永聽銀主掌管,保此田係惠承父應分之業,與別人無干,亦無來歷交加不明。如有不明,惠出頭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有典契為據,內有通事戳記。見《萬丹李家古文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