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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萬本
  • I
    台語bān-pún
  • H
    萬本 van-pún
  • T
    萬本 bān-pún
  • J
    bān-pún
  • E
    bān-pú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萬本


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北投社通事。北投社位於今台北市北投區舊大字北投。已知在任時間含1819(嘉慶24年),有複寫通事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北投社通事萬本長行戳記」。

事蹟

  1819(嘉慶24年),土目五合陞己等人,將荒山林埔地一所,招得漢佃潘肆仕出首承給開墾。通事萬本為在場見人。「立給墾批字人三貂社土目五合陞己,仝番耆大招、金生、武禮、三馬抵、朗肴等。有承祖先遺下荒山林埔地一所,坐落土名在三貂田寮港中心崙。東至大山崙頂分水為界,西至番田𡑒頂為界,南至馬眉山腳為界,北至小坑為界;四至踏明界址。今因乏銀完納丁餉,先盡問本社番親等,不能承受,外開墾。緣五合陞己仝眾番等公議,愿為此荒山林埔地,招得誠實漢佃潘肆仕觀,出首承給開墾。即日仝眾議定,懇單銀伍大員正;其銀,即日同眾親收足訖。其荒地山林,隨即照界址踏明,付佃人肆仕前來掌管,永為己業。自備工本,砍樹伐木;其成田園之日,別佃不得藉端滋事。日後開墾田園,勻納口糧,照庄規抽的,完納,不得拖欠;給出完單,付佃收存。保此山林埔地,係己等承祖之業,與別社番丁無干;日後,子孫不敢異言生端,再給別人。如有栽種菓子、什物等項,亦無抽的;保此山林埔地,亦無重張給墾他人。本社等,及來歷不明情弊。如有此情,係己等一力抵當,不干佃人之事」。有給墾批字為據,內有複寫通事戳記。見《大臺北古契字集》(三)。

參考文獻:
  • 高賢治編,《大台北古契字集》(三),台北:台北市文獻會,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