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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潘定安
  • I
    台語Phuann-tiānn-an
  • H
    潘定安 phân-thhi-ôn
  • T
    潘定安 Phuann-tiānn-an
  • J
    Phuann-tiānn-an
  • E
    Phuann-tiānn-a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潘定安


概述

        (族別)凱達格蘭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武朥灣社通事,其二為南港等社總通事。武朥灣社位於今新北市板橋區舊大字港子嘴。(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863(同治2年)。

身分1

  武朥灣社通事。已知在任時間含1863(同治2年)。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南港等社總通事1863(同治2年)。

事蹟1

  1863(同治2年),通事潘定安等人,先前賣田給佃戶林捷成,但遭洪水沖壞,今因田業浮復,佃戶林捷成遂邀仝定界,通事潘定安等人言定仍舊踏明交付佃戶林捷成掌管。「立補給浮復埔地字武朥灣社通事潘定安、土目潘國泰。因佃戶林捷成置買田畝,址在興直保武朥灣中興庄。東至牛車路為界,西至過圳竹圍腳為界,南至大溪為界,北至大圳岸竹腳至蔡家田為界。前南勢被水沖崩田園,及竹圍、田寮、菜園、禾埕等物,佃戶依舊輸納租谷無異。今因近來南畔浮復地段,佃戶邀仝抵處定界,仍舊踏明交付林捷成掌管,即日備補給浮復墾銀拾貳大員正,後日各佃人,不得混行佔築」。有補給浮復埔地字為據。見《平埔百社古文書專輯》。

身分2

  南港等社總通事。已知在任時間含1863(同治2年),有總通事戳記為憑「理番分府給南港等社總通事潘定安長行記」。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武朥灣社通事1863(同治2年)。

事蹟2

  1863(同治2年),通事潘定安等人,先前賣田給佃戶林捷成,但遭洪水沖壞,今因田業浮復,佃戶林捷成遂邀仝定界,通事潘定安等人言定仍舊踏明交付佃戶林捷成掌管。「立補給浮復埔地字武朥灣社通事潘定安、土目潘國泰。因佃戶林捷成置買田畝,址在興直保武朥灣中興庄。東至牛車路為界,西至過圳竹圍腳為界,南至大溪為界,北至大圳岸竹腳至蔡家田為界。前南勢被水沖崩田園,及竹圍、田寮、菜園、禾埕等物,佃戶依舊輸納租谷無異。今因近來南畔浮復地段,佃戶邀仝抵處定界,仍舊踏明交付林捷成掌管,即日備補給浮復墾銀拾貳大員正,後日各佃人,不得混行佔築」。有補給浮復埔地字為據,當事人身分在地契內文字用武朥灣社通事,但使用戳記為南港等社總通事戳記。見《平埔百社古文書專輯》。

參考文獻:
  • 劉澤民編,《平埔百社古文書專輯》,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