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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李餘周
  • I
    台語Lí-û-tsiu
  • T
    李餘周 Lí-û-tsiu
  • J
    Lí-û-tsiu
  • E
    Lí-û-tsiu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李餘周


概述

        (族別)漢人。(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擺接堡業主,其二為擺接新莊業主。擺接堡位於今新北市板橋區、中和區、永和區、土城區,及台北市萬華區。擺接新莊位於今新北市板橋區、新莊區。(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48(乾隆13年)。

身分1

  擺接堡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748(乾隆13年)。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擺接新莊業主1748(乾隆13年)。

事蹟1

  1748(乾隆13年),業主李餘周,將埔地一處,招得佃人呂德進前來開墾。「立給佃批擺接堡業主李餘周。有請墾課埔地,座在里末埔。東至秀朗溪,西至海山溪,南至擺突突,北至武朥灣溪。今有佃人呂德進,就本莊界內,土名南勢山下莊,認墾得犁分半張。東至江印埔,西至游鼎榮埔,南至山,北至坑為界。自出資本,前去開伐樹木,墾耕所種稻粟,照一九五鄉例,聽業主抽的。因乾隆十三年,開築陂圳,係佃人自備費用工本,不干業主之事。俟開成水田之日,照依擺接莊篙清丈,每甲供納乾淨租粟滿斗六石正。車運至本莊溪□,或本莊頭家館交收,永為定例。其丈篙不得爭長競短;租粟亦不得加多減少。倘有拖欠租粟,聽業主另招別佃頂耕。若租粟清完,任從佃人售賣頂耕,照例供納」。有給佃批為據。見《大臺北古契字集》。

身分2

  擺接新莊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748(乾隆13年),有複寫業主戳記為憑「擺接新莊業主李餘周墾」。查該活動時間另有一身分,擺接堡業主1748(乾隆13年)。

事蹟2

  1748(乾隆13年),業主李餘周,將埔地一處,招得佃人呂德進前來開墾。「立給佃批擺接堡業主李餘周。有請墾課埔地,座在里末埔。東至秀朗溪,西至海山溪,南至擺突突,北至武朥灣溪。今有佃人呂德進,就本莊界內,土名南勢山下莊,認墾得犁分半張。東至江印埔,西至游鼎榮埔,南至山,北至坑為界。自出資本,前去開伐樹木,墾耕所種稻粟,照一九五鄉例,聽業主抽的。因乾隆十三年,開築陂圳,係佃人自備費用工本,不干業主之事。俟開成水田之日,照依擺接莊篙清丈,每甲供納乾淨租粟滿斗六石正。車運至本莊溪□,或本莊頭家館交收,永為定例。其丈篙不得爭長競短;租粟亦不得加多減少。倘有拖欠租粟,聽業主另招別佃頂耕。若租粟清完,任從佃人售賣頂耕,照例供納」。有給佃批為據,當事人身分在地契內文字用擺接堡業主,但使用戳記為擺接新莊業主戳記。見《大臺北古契字集》。

參考文獻:
  • 高賢治編,《大台北古契字集》,台北:台北市文獻會,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