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人數:7
名稱
  • M
    進生(圭北屯社)
  • I
    台語Tsìn-sing
  • H
    進生 chin-sên
  • T
    進生 Tsìn-sing
  • J
    Tsìn-sing
  • E
    Tsìn-sing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進生(圭北屯社)


概述

        (族別)凱達格蘭族。(身分)有兩個身分,其一為圭北屯社番業主,其二為圭北屯社業戶。圭北屯社位於今新北市淡水區舊大字大屯。(活動年間)其活動年間已知有1788-1803(乾隆53年起至嘉慶8年)。

身分1

  圭北屯社番業主。已知在任時間含1788(乾隆53年)。

事蹟1

  1788(乾隆53年),番業主進生,因先前父親那抵將土地給與漢人黃意伯開墾,今因土地界限不清,業佃到地踏看,並將土地讓黃金豐前去開墾。「立再給補墾字人圭北屯社番業主進生,因父那抵在日有樹林口埔山一帶,經給與漢人黃意伯前去開墾,其界址租聲載在原墾明白。茲因界內有糞箕湖者,界限不清、互相爭論,合再聲明界址補給。當日,憑中議定,補給花邊銀壹佰伍拾元正,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其界址東至大尖山頂;西至樹林口黃家界;南上至山豬窟;南下至張家園;北至南勢埔分水,四至明白。隨即踏付黃金豐前去開墾成園,掌管為業。逐年應納本社山稅大租銀拾大員正,以為家母□澤賠費。此係山埔租稅不得增減,保此埔山係進承父那抵報征物業,與別番無干,亦無重給他人不明等情。如有不明,進一力抵擋,不干黃家之事」。有再給補墾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身分2

  圭北屯社業戶。已知在任時間含1803(嘉慶8年)。

事蹟2

  1803(嘉慶8年),業戶進生,因先前父親將土地招來漢人楊地開墾,今因土地界限不清,楊地托中人林都到社懇求再換墾批。「立再換墾批永佃字圭北屯社業戶進生,先年故父招佃墾耕時,有漢人楊地觀前來承給水梘頭山林埔地一所。當日備出埔底釛銀拾柒大元收訖,但界址不明,墾批字樣湖混。茲楊君觀再墾托中人林都觀到社,懇求再換墾批,再備佛銀拾參大元之數前來三面言議。逐年貼納大租佛銀壹大元,早季收成完納,不得玩抗,到地踏明界址,東至白崩石内有犁頭標湖中在外為界;西至泉空崁頭為界;南至郭家坑為界;北至盧家坑為界,東西四至界址踏看分明。保此山埔林地係進生承父物業,與別番親並無干涉,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來歷不明為礙。如有不明等情,係進生一力抵擋,不干佃人之事」。有再換墾批永佃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

參考文獻:
  • 劉澤民編,《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