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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潘炳文
  • I
    台語Phuann-píng-bûn
  • H
    潘炳文 phân-piáng-vùn
  • T
    潘炳文 Phuann-píng-bûn
  • J
    Phuann-píng-bûn
  • E
    Phuann-píng-bûn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潘炳文


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三貂社業主。三貂社位於今新北市貢寮區舊大字田寮洋。已知在任時間含1887(光緒13年)。

事蹟

  1887(光緒13年),業主潘炳文,將山場壹處,招得佃人林尾番出首承贌。「仝立招贌約字人業主潘炳文、佃人林尾番,緣文前有自置山場壹處,址在三貂田寮東港庄,因文乏力耕作,招得佃人番出首承贌,三面議定,佃人備出無利磧地銀壹大元正,交業主親收,全年認贌小租谷參石,分作早七晚三兩季,在埕搧淨量納,早季應納小租谷貳石壹斗、晚季應納小租谷玖斗,務須照數交納,不得濕冇抵塞,以及推諉延欠,如有延欠,就與保認耕人賠還,其課租係業主自完,以佃人無干,其田限耕參年,自丁亥年冬至起,至庚寅年冬至止,耕滿之日,業主應將八月內,先送還定錢,交佃人收回為準,佃人應將山場送還業主另招別贌」。有仝立招贌約字為據。見《凱達格蘭族古文書彙編》。

參考文獻:
  • 黃美英等編,《凱達格蘭族古文書彙編》,板橋:台北縣立文化中心,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