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漢人。
身分
霄裡業主。霄裡位於今桃園市八德區。已知在任時間含1777(乾隆42年)。
事蹟
1777(乾隆42年),業主黃□□(名不載),將埔地一塊,讓佃人陳盞等人前來承墾。「立給佃批霄裏業主黃,今有佃人陳盞、邱頭、邱強芝、李君欽前來承墾,課地界內給出埔地一塊,東至邱東進埔尾牛湖堀邊,西至蔴園莊人往中莊路,南至中溝自中莊路起算六個工牛為界;北至大驛路為界。自給墾後,付佃前去自用工本開墾耕種。其田埔所種粟頭、雜仔,照例一九五抽的,佃得八五,業得一五,收成運至公館交納,以供國課社租,不得久抗拋荒。若給墾三年後不去耕種納租,聽另招別佃,日後開出大埤圳水照通莊篙尺清丈,每甲八石完收,不得拖欠升合。至開大埤圳公費,照業四佃六勻派,其小陂塘圳水佃人自備。倘日後佃人回籍別創,欲退此業,須擇誠實人承頂,通知業管到場,租清割佃,不得私相授受」。有給佃批為據。見《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