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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姓名不載)(南崁社通事甲,1733)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姓名不載)(南崁社通事甲,1733)


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南崁社通事。南崁社位於今桃園市蘆竹區舊大字南崁廟口。已知在任時間含1733(雍正11年)。

事蹟

  1733(雍正11年),土目馬難等人,將田地壹處,招得漢人陳接前來開墾。通事為知見人,並未載明其姓名。「立出墾批字坑仔社番土目馬難,同甲頭夏候立,白番秦末氏等。難請補納國課,完納不敷,因界內壙闊乏人開墾,同白番公議,將坑仔口山鼻仔後多羅粉坑,有田地壹處,是以本社番多羅粉住居,早經沒故日久。其荒埔田地:東至中崙分水直透多羅粉溝為界,西至□□匪山腳直透多羅粉溝沖山為界,北至坑尾橫山分水為界,南至多羅粉溝為界。四至踏明白,招得誠實漢人陳接觀前來開墾,自備春糧、牛犁、工本,起蓋茅屋、開築埤圳,墾成水田。三年後聽難依漢人庄例,一九五抽的大租,完納國課。如三年未墾者,聽難別招他佃,接不得霸佔混爭,以誤國課、番丁口糧羨費。如有照界開築埤圳,墾成水田者,係接觀永為子孫物業。倘欲變賣承耕,該難等並社番不敢阻擋。佃既變價承耕,須當明社眾番,探聽誠實之人,方許授受,不得私自轉變。亦不得招引奸盜、詐偽、聚賭、宰牛之人,必累土目、社番。此係閤社眾番心甘意愿,齊搭手印」。有出墾批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

參考文獻:
  • 劉澤民、陳文添、顏義芳編,《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