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別
凱達格蘭族。
身分
南崁社通事。南崁社位於今桃園市蘆竹區舊大字南崁廟口。已知在任時間含1733(雍正11年)。
事蹟
1733(雍正11年),土目馬難等人,將田地壹處,招得漢人陳接前來開墾。通事為知見人,並未載明其姓名。「立佃批字坑仔社番土目馬難、甲頭夏候立同白番詩仔問等。本社番地界內坑仔口田地壹處,坐落土名芊蓁崎坑漧田地壹處,係詩仔問等原籍田地。緣問遷居內社,此處拋荒已久。近因漢人稠密,各處侵佔番地;各社慮恐地棍營謀霸佔地界,眾等合議將芊蓁崎田地壹處。東南至坑仔外中車路為界,北至徐家後壁山直透小南灣山頭分水為界,西至芊蓁崎為界,四至界址,即日兩相踏明。問等願招陳接觀自備牛隻、犁粑、糧食、種子用力開墾,築成坑仔內大溪水流通灌溉,水田及時耕種。議定:聽土目依漢人一九五抽得,貼徵完納國課、番丁羨費,給出完單,為炤。其界限至三年墾完,如有不力,三年未墾者,聽難招他佃,不得異議等事,以誤國課、社番羨費。如果照界開築,墾成水田坵段,開圳水源灌溉,係接永遠子孫物業。但恐接異日歸回籍,任從變賣,難等不敢生端阻擋。佃既欲別招轉變頂耕,當明社番眾,探聽誠實,方可授受,不得私自轉賣;不得招引奸盜、詐偽、聚賭、宰牛之人,必累土目社番」。有佃批字為據。見《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