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六九事件」又稱「衛西林事件」,是1641年發生在臺東卑南族大巴六九部落(今泰安村)與利嘉之間的事件。當時荷蘭人在臺第六任長官托拉利紐斯(Paulus Traudenius)的助理商務員衛西林(Marten Wesseling)從1640年以來便帶著荷蘭兵,在卑南平原四處找尋黃金。第二年9月,士兵2人,通譯1員,抵達上述地點接受款待時為伏兵所弒。
衛西林的遇害,引起荷蘭人震驚,荷蘭駐臺長官托拉利紐斯決意親征,於1642年1月11日,統帥荷蘭兵225人,大陸移民110人,爪哇及廣南人18人,分乘二船至瑯嶠,然後改由陸路,1月21日抵達卑南社,追查衛西林遺物與被殺原因後,1月24日會同卑南社全社隨軍出征大巴六九社。戰鬥初期,大巴六九人埋伏荷蘭軍之後,打死士兵1人,傷5人,但隨即遭荷蘭軍反擊,棄屍27人,受傷多人潰敗而去。托拉利紐斯利及帶兵進入大巴六九部落,縱火毀滅全部房屋設施,重罰其犯者,然後遷社墟地。事後大巴六九部落派了5人前往見托拉利紐斯,說明事件的起因係衛西林及其隨從汙辱同村婦女而殺之,托拉利紐斯接受說明並命令由卑南社管轄。
衛西林事件不啻是對於荷蘭人在東臺灣,探索金礦和招撫原住民的工作發生了重大打擊,而形成駐臺長官親率軍隊在東臺灣征戰,以及探索黃金的奇特現象。對卑南社而言,第一次接觸與見識到當時最新的軍事知識,而實際運用在討伐自己同族的大巴六九部落。對卑南社的軍事組織與行動,在觀念與實踐上產生了革命性的影響,奠定爾後稱霸東臺灣的實質戰鬥力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