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南族巫術實際的執行人自然是「巫師」,特別指的是女性巫師。在知本或太麻里一帶排灣化了的卑南人,一般人對巫師稱呼為pulingaw,其他卑南族部落則一般以temaramaw稱之,但以巫師相互的稱謂,以及成巫過程、實際行巫的階段劃分,na mylravatr才是最洽當最被一般人忽略的稱謂。但不論如何稱呼,指稱一個從事神靈與凡俗的溝通、媒介,執行其信仰之特殊儀禮的人或一群人的意義,基本是相通的。
在分類、職掌與功能上,巫師的區別比較簡單。巫師包括男巫與女巫,男巫師通常執行「公眾巫術」的領域;女巫師則負責「通用巫術」的領域,偶爾應男巫之邀,協助參予公眾巫術的祭儀。近來跡象顯示,男巫師已經逐漸涉入通用巫術的領域。
每個巫師咸信,自己巫力的背後皆有一個無數女巫組成的龐大「巫師體系」,作為依據,巫師通常以「自己的神」稱之。所以其個人身分取得,必須經由一連串的神秘經驗與驗證,而成為一個具有巫師身分的人。這個神秘經驗包括長時期的生病或看見聽見異象等「徵兆」,然後在資深巫師的共同見證下舉行成巫儀式,然後取得巫師資格的mylravatr。爾後跟隨一資深巫師avukulr學習相關儀式。
這種被挑選的過程,研究學者通常以「神擇」命名之。na mylravatr經由不斷的學習並開始為人治病則成為職業巫師na temaramaw。年輕見習的女巫通常稱malrahiw或manadam,資深實際經常執行巫儀的稱為avukulr。這個通則僅適用於女巫,至於男巫是否也一體適用,文獻與目前田調所得沒有充分證據支持。
特別要說明的是,卑南族巫師在執行巫術、巫醫時,通常是在極度清醒與大量使用祈禱性咒詞的情況下行之,與學術界常引用的「薩滿」,那種躁動不已藉由出神、跳神技術與神靈通息的狀況是不同的。
這些巫師的日常生活與常人無異,工作、種田、結婚生子,一樣受生活瑣碎煩擾,一樣有生老病死、七情六慾,在背負著傳統文化象徵意義的同時,又面臨不可避免的式微與現代宗教的襲奪下,巫師自我的認知與部落族人承襲的意願,目前正考驗卑南族人延續巫術文化的決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