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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M
    教冊仔(大辭典舊有詞條)
  • E
    Ka-tsheh-a
族別
  • 31PNP 平埔族群
分類
撰寫者

教冊仔(大辭典舊有詞條)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載:「習紅毛字者曰教冊,用鵝毛管削尖,注墨汁於筒,湛而橫書,自左而右,登記符檄、錢穀數目。」朱景英《海東札記》亦載:「有能書紅毛字者,謂之教冊,凡出入數皆經其手,字體如蝌蚪文,削鵝管濡墨橫書,自左至右,非直行也。」周鍾瑄《諸羅縣志》亦曰:「習紅毛字,橫書為行,自左而右;字與古蝸篆相彷彿。能書者,令掌官司符檄課役數目,謂之『教冊仔』。」連橫《雅堂文集》記:「荷蘭之時,曾教土番讀書,以羅馬字綴成番語,拔其尤者為教冊。削鵝管略尖斜,注墨於中而橫寫之,猶今之鐵筆也。」雍正6年(1728年)巡臺御史夏之芳〈臺灣雜詠百韻〉有詩曰:「狡童『教冊』獨空群,鵝管橫描蝸篆文;豔說紅毛舊時字,好將番籍紀紛紜(番童有習紅毛字者,以鵝管蘸墨橫書--自左而右,謂之「教冊」;凡一社出入簿籍,皆經其手)。」

  荷蘭時期曾對番社施以羅馬字之教化工作,番社中以新港、目加溜灣、蕭壟、麻荳四社受教化最為深刻,荷人離臺之後,熟番仍有可以書寫羅馬字者。意指荷蘭時代曾經學習過「紅毛字」的平埔族住民。「紅毛字」又稱「紅夷字」,張湄有詩云:「鵝筒慣寫紅夷字,鴃舌能通先聖書。」即自左而右書寫的羅馬字。

  明鄭時期,將熟番可以書寫羅馬字者視為一種智識階級,如同漢人的「士人階級」,而稱他們為「教冊仔」、「教冊」或「教冊番」,高拱乾《臺灣府志》載:「偽鄭不分男婦,概徵丁米。識番字者,呼為教冊番,每丁歲徵一石;壯番,一石七斗;少壯番,一石三斗;番婦,亦每口一石。」「教冊番」所徵丁米,較之壯番、少壯番為少,這是一種能書「番字」之「文人」階層的一種禮遇。

  根據康熙26年(1687年)蔣毓英《臺灣府志》記載:「諸番身多刺記,或臂或背,好事者竟至遍體皆文,其所刺則紅彝字也。」可見清治初期,平埔熟番仍有以紅毛字在身上紋身的習俗。之後雖然官方曾經諭令禁止使用羅馬字,然則直到嘉慶年間,仍有以羅馬字書寫之契約文書,此即俗稱「番仔契」的「新港文書」。可見易學的「紅毛字」對平埔熟番日常生活影響之深刻,伊能嘉矩《臺灣文化誌》曾經舉出「菸草一包」、「米酒二斤」、「香菇十兩」,平埔熟番記帳時就以羅馬字寫成「Tamako 1 kpau」、「Bisio 2 kin」、「Hioko 10 nio」。

 

參考文獻:
  • 蔣毓英,1993[1759],《臺灣府志》。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夏之芳,1970[1728],〈臺灣雜詠百韻〉,《臺灣詩鈔》。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伊能嘉矩,1928,《臺灣文化誌》(全三卷)。東京:刀江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