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僅雅美族、撒奇萊雅族未蒐集到出草習俗,其他14族皆有出草。出草主要以團體形式進行,少部分可以私人出草,但普遍須通知或得到頭目、長老允許。部分族群並無純粹以獵首為目的的出草行為。
出草的原因,多為報仇、裁決爭議是非、彰顯男性勇武與獲得社會地位,亦包含消災解厄、祈求豐收、防止疾病流行、展示部落勢力、弔慰祖靈,以及解決感情糾紛等。部分族群以出草決定爭端是非,並視為神靈審判。
團體出草的規模從少數人(4-5人)到數十人不等。部分族群由領隊或團長帶領,頭目或具戰功者常擔任統帥,由吉夢者、強者或有實力者擔任領隊。另外亦存在私人出草或委託代行。
出草的對象,主要為仇敵部落、行人、鄰近村莊、土地糾紛的對象或欠繳租金的異族群等。攻擊多採夾擊、突襲或埋伏等方式,部分為夜間襲擊住家。
出發前,多需進行夢占、鳥占以判斷吉凶,若得凶兆則延期或折返。出發的前一晚禁止房事、進食限制、禁止與女性接觸、禁止使用農具等禁忌。
通常斬獲首級後立即撤退,於途中或返社前去除首級的腦漿,有些族會包裹首級或穿藤條提持。出草團體返社時會鳴槍、呼喊,族人迎接,舉行招魂、祭祀、跳舞、飲酒等慶祝儀式。斬獲的人頭會餵酒、煮食、分髮、祭祀,祭典可持續數日或數週。
祭典之後,首級通常放置於會所或頭目家屋前的人頭架、竹籠、網袋或籃子中,亦有掛於樹枝或屋簷下、集會所角落或人頭小屋。待首級皮肉脫落後,改移至公共人頭架或永久保存地點。部分族群會將首級以火烘烤,或掩埋於土中。
二、16族各族的出草習俗
阿美族
1本族出草原因,多是出於報仇、尙武、自衛(A131-132、C34-37)、宣示新階級組織的勇猛、期許歌謠舞蹈進步(C34-37),也被視為消災解厄的方式(B353-354)、(C34-37)。
2逢凶年時會出草以祈求豐作,並舉行盛大的舞蹈和慶典祭祀軍神,神靈會因此感到高興而賜予幸福、使五穀豐熟。有一說是祭拜太魯閣族的遺骨能使流行病結束(B353-354)。
3出草形式有團體或個人,無時間限制(A131-132)。也有部落沒有私人出草的風俗。(D168-169)
4出草者只需要通知頭目、長老,並得到允許即可(A131-132)、B338、B359)。
5出發前一晚禁止進食(B361、D84)、男女同衾(A131-132)。糧食通常只攜帶2-3天份,且不會遠距離移動超過一宿的時間(B357)。
6出發前並不會特別占卜吉凶,而是直接訂定發日,根據出發後的徵兆來決定進退(B361)。另有一說會依據鳥占,如為吉兆,則跳舞,並於隔日出發(D84)。出發時,會於馘首祭主的家中祭祀軍神,祈求戰勝,或是祈求免於死傷(B361)。
7出草當天會盛裝打扮,通常會穿著織有紅毛絲的上衣和方布,佩戴最美麗的番刀,頭髮綁成髮髻,手腕會佩戴裝飾品,頭髮則會纏繞紅毛絲(B358)。背負首級袋,不著護腳布及草鞋(也有一說是會穿護腳布和草鞋),然後攜帶弓、矛或槍械出發(A131-132)。
8出草途中會留意palang(鳶)、tiroc、koyo(狸)。族人相信牠們將透漏出草者的運氣(A131-132)。
9抵達目的地後會先扎營,待明日早晨行動(A131-132、B365)。
10以年少者當先鋒,其餘人依年齡順序尾隨在後。到達適當的地點後,隊員分為數支小隊潛伏等待敵人(A131-132)、B368)。
11敵人出現時,會先觀察人數是否超過我方一半。先鋒從敵人的背後逼近、首發攻擊,接下來中央與後衛同時包圍敵人並進攻(B368-369)。
12如若斬獲,便至山麓,揚聲高喊或放槍,並高唱凱歌,與出迎的族人一同返社(A131-132)、B371-372)。
13團體出草時,有頭目、長老同行;但私人出草時,依例上級人員也會為了救援及搬運負傷者,暗中前往出草隊員之營地(A131-132)、B356)。
14可以掠奪敵人攜帶的物品,並無禁忌(A131-132)、B356)。
15通常獲得首級時,會將其毛髮剪下並掛在刀鞘、首袋或槍柄上(B374、(C34-37)。
16舉行人頭祭時,主祭者會將酒倒入首級口中,並在首級前跳舞,一邊邀請首級的家人一起前來。另有部落會將人頭帶至各家巡禮,由各戶族人輪流餵酒後,再送至主祭者家中(C34-37)、D168-169)。
17首級周遭需放置檳榔、香菸、豬肉、酒、豬油皮等祭品(D29-30、D168-169),族人徹夜跳舞,持續多日。期間男子僅能食用晚餐(D29-30)。
18取回的首級須將腦漿去除(B374、(C34-37)、D29-30),並棄置在指定的地方(B374、(C34-37)或埋在頭顱架的後方(B374、D168-169)。之後將首級放在竹子製的人頭架上(C34-37、D29-30、D168-169),待肉腐爛後埋入地下(C34-37)。
19沒有出草經驗的男性會受到族人輕蔑(A131-132),出草可以獲得功名、社會階級、地位(B353)。
20出草的功績分成3段或4段,馘首者為第一等(B350、D168-169)。後為取得武器、衣物者(D118-119、D168-169)。
21出草時的重傷者會立即送回部落;戰死者則視同意外死亡,直接在戰場上埋葬,不會將遺體搬入其家宅庭院。如果有大量死者,則會在戰場附近的山谷進行合葬(B379)。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第二卷 阿美族 卑南族》頁131-132。
B《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8、350、353-354、356-359、361、365、368-369、371-372、374、379。
C《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一冊 阿美族南勢蕃 阿美族馬蘭社 卑南族卑南社》頁34-37。
D《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二冊 阿美族》頁29-30、84、118-119、168-169。
泰雅族
1本族認為出草並非為了消滅敵人的勢力(A258-261),主要有三個理由:第一是為了決定爭議的是非;第二是為了報近親之仇;第三是為了得到男性勇武的表彰(A258-261、B105-109、C55-64)。也有娶妻、避免惡疫流行、祭祀祖靈等原因(B105-109、C55-64、B353-354)。
2族人會以出草決定爭議是非,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古早傳說的祖先遺訓(D333);二是沒有相關的裁判機構,唯有靠utux(神靈)助有理者,無理者則會被割頭或付出賠償(A258-261、B105-109、B113-B117、C55-64)。
3藉出草裁定是非並不限於外人之間,父子、夫妻、兄弟之間也有必須藉由出草決斷之事。然而近親間出草,傳聞其家必定沒落不興旺,因此較少發生。(A258-261、D341-342)
4因爭議是非而決定出草時,在出草前會有一段談判的過程。受質疑者先經過頭目或族長等中間人表達無辜,澄清冤屈,且發誓自己的清白;但若是提告者仍堅持己見,則由中間人向提告者確認,表示提告者信任其祖宗的教訓,決定仰賴神靈的審判。這樣一來,雙方之間的出草約定便成立(D337-348)。
5出草不一定要親自進行,也可委託有能力者代勞。當事者之一方或雙方是婦女或老人時,通常委託他人進行(A258-261、D341-342)。
6雙方相約藉出草解決爭議,稱為msbil kai,意即留話語,表示談判無結果,保留到出草終了為止的意思(A258-261)。
7被殺者的近親有為其報仇的義務,但報仇只限於異族之間或同族的敵對勢力。多數同族者會以錢財和解了事(A258-261)。
8男性出草成功後,會得到特殊的獎勵,如獲得特殊的衣裳和刺青。弱者則不被允許獲得特殊獎勵(A258-261)。
9本族出草通常為3-30人的團體形式,鮮少獨自一人(A261、C55-64),且忌諱偶數,認為以偶數帶回敵人的首級是不吉利的(D355-356)。
10團體出草,須先獲得頭目的許可。團體必須要有領袖,被稱為ming qsya,意即「拿水」。因為出草時,首領會拿著一根芒草與一杯水,用手指向團員灑少許水,並揮動芒草以祝其行,而有此稱呼(A261、B99、B105-B117、C55-64、D355-356)。
11出草時,參與出草的男性成員會磨刀驗槍,女性則會為男性成員準備糕點(A261)。
12準備期間有諸多禁忌,例如:保持火苗持續點燃,直到出草結束為止,期間不可熄滅,也不可出借;忌諱接觸生麻;不可出借或贈送物品;不可讓不屬於團體的人進入家中;不可與對方團體的人往來;若有出草成員戰死,其餘人須避開其他出草隊伍、快速返社,並為其服喪3天,且一個月內禁止出草;日暈和月暈都是凶兆,必須取消出草行程;若有家人出草者,則不可結婚或參加他社婚禮(A261、B76、B81、B89、B94-B98、D359)。
13團員會攜帶糧食和武器,首領會攜帶羌皮製的袋子ssyan cin’ntu’,袋中收藏獵首所得到的cin’ntu’(漢人的髮辮子)、phbingan qsya’(可盛水的瓠製小杯)、hajung(松柴及燧具)(A261、B105-109)。常見的糧食是米和粟搗成的麻糬或包葉食物(D357)。
14首領以小瓠盛水,取一根芒草浸在瓠水中,然後灑在團員頭上,以禳除不潔。團員則將手指浸在瓠杯,並舔手指。直到歸來為止,團員互相禁戒不吉及卑猥之詞。儀式結束後,就議定出草之目的地及方法,當夜在該處建造臨時小屋過夜占夢。次日天未明時起床,各自談所做之夢。做凶夢的人可以離開隊伍返回。如做凶夢的人很多時,就在同處再宿一夜占夢;夢吉時再試鳥占,聽siliq鳥的叫聲判斷吉凶。若為吉,則立即出發;若為凶,仍在該處再宿一晚,翌晨再行鳥占。若仍為凶,就再宿一夜;三次所占均為凶時,則停止此行(A261、B99、B105-B117、C55-64、D360-361)。
15出草的目標通常是住家附近的人或路人(A261)。
16以住家附近的人為目標者,會選定離住家不太遠的地點,不被敵人發現,先築臨時小屋作為停留站,存留食物及其他器具,也會在此進行祓禳和誓約的儀式(D367)。安排一位成員先潛到目標的住宅附近探查情況,確認襲擊無礙時,就各自帶著槍、刀、矛等突擊其家,取其首級,並且掠奪家財、家畜(A261)。
17以路人為目標者,則選定目標地點附近露宿,沿著道路潛伏於茅草叢或躲在岩石後面,搭設托槍架,等待人行經。在通路前後,也會安排幾位成員帶槍或矛埋伏。一旦有行人到來時就開槍,確認子彈命中後就出去取其首級(A261、B113-115、D367-368)。
18奪得首級後,先將其腦漿取出,後用芋葉包裹,放入tokan(背負的網袋)(A261、B109-111、C55-64、D369-370)。又有一說會在首級額頭上切兩道裂口,然後穿入藤條提著回社(D373-374)。
19攜帶首級及掠取的財物迅速返回根據地或安全地點休息,待團長發聲號令歸返(D369-370)。
20出草結束後,會有一人提著首級率先抵達部落,宣告某人的斬首成就,該家族會以盛裝迎接回來的成員。若獲得槍械,則每把槍都會開一次槍以慶祝(D358、D369-370),唱歌以表豐收,並將所獵取的物品記錄在樹上(A261、B105-B111、C55-64)。而帶回來的麻糬、白米、菖蒲被視為可祓除病魔的護身符(B109-111)。
21首級會放置在棚架上,放置酒糟,並且舉行招魂儀式tmapeh utux。當晚全社徹夜吹笛、飲酒跳舞,慶祝出草大獲豐收(A261、B109-111、C55-64、D373、D375)。
22出草若有人死亡,就算獵得首級,也不算成功。死者遺體丟棄於原始林中,以樹枝遮蓋,而獵得的敵人首級也會丟棄,不帶回去。團員於夜裡悄悄地回到社內,脫掉衣服和攜帶器具一同放在屋外,裸體進入家中。次晨招請巫師舉行qmes後,才將衣服與器物帶入家內。期間禁止出門,慶功宴準備的酒菜都要丟棄。也有些會留下酒菜,但不歡慶跳舞,成員也不會裸體返家(A261、B92、B109-111、B113-B117、C55-64、D378-379)。
23若受委託人死亡,委託人會支付受委託者的家人珠裙5件。出草團隊的首領也會宰豬禳除不吉,稱為psaniq。團員負傷時,委託者應付一部分治療費(A261、D378-379)。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第一卷 泰雅族》頁258-261。
B《蕃族調查報告 第五冊 泰雅族 前篇》頁76-77、81、89、91-92、94-99、105-117、119、353-354。
C《蕃族調查報告 第七冊 泰雅族 後篇》頁55-64。
D《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3、337-348、355-361、367-370、373-375、378-379。
排灣族
1本族稱出草為maqinacap(A118-119)。
2出草目的,是對仇敵採取行動(A118-119),也有在特定的祭祀,特別是在五年祭結束時會進行出草,以消除災厄(B340、B354-355)。
3部分涉及土地、資源的糾紛,或是為了對漢人施加懲罰或威嚇,要求他們支付水租、地租等費用時,偶爾也會進行出草(B342-343)。
4出草若是由社民私自發動,人數較少;也有一個或多個部落共同行動,人數較多,通常目的多為復仇(A118-119、C128)。
5出草時,大多需要得到頭目的允許才可行動(A118-119、C127i);另有一說是可以任意出草,不需要事先獲得許可(B338、C126-127),但頭目需要對此負責(B338)。
6小米結穗到收成的期間,不可出草(C127ii)。通常於11月到隔年6月間進行(C128)。
7本族通常會選任頭目或有戰功者為出草統帥,但不是常設的職位(B349-350、B356)。由頭目決定戰略方向(C127ii)。若前往平地出草,則頭目不參加,也不可通知頭目,否則頭目會阻止(C126)。
8行前,男性會檢查槍支、磨刀、準備武器,而婦女負責準備米和粟搗成的麻糬作為糧食(B357、C128),另會派人前往勘查敵情(C127i)。
9出發前,須夢占、鳥占,決定是否成行(B360、C125-129)。出發時,戰士會在首顱架前進行祈禱,以祈祝福(B361);或至頭目家中祭祀,祈求凱旋(C127i-127ii)。也有一說祭司會在部落口舉行儀式(C127ii)。
10社人會送行至海邊或社界(C125-126)。
11另有一說,部落出草前一天必須打獵(C126)。
12出發前一天做了惡夢的成員,就不會加入出草隊伍(B360、C126)。途中行鳥占、夢占(C127-128),啟程後做惡夢,或遇到凶兆鳥叫的成員會選擇回頭(B360)。也有一說會全員返社(C126-127)。若有人打噴嚏,或遇見蛇、狸,則取消(C125-126)。
13行動前,會以帶來的豬油脂、豬骨祭祀,祈禱敵人前來送命(C127i-127ii)。
14通常突襲在田間工作者或路人(C125-126)。
15攻擊方式主要為夾擊,族人分為2-3班,潛伏在道路旁,觀察是否有人行經,再前後夾擊;或是當敵人通過中央時,中央班射擊擊斃後再直接馘首,並會在屍體上加補一刀(B366-368)。
16取得首級後須迅速撤退(C125-126、C127i、C128-129)。
17獲得的首級,會放入竹籠(B373)或網帶(C128-129)攜帶,也有說是在耳孔(B373、C127-128)、額頭鑿孔(C125-126)穿繩提著,帶回社內。還有一說是直接提著頭髮走(C126-C128)。途中將豬油脂塞入首級口中(C127i)。
18本族不會在途中去除首級腦漿(C126、C128)。
19獵得首級者,會將首級的頭髮分給團員當刀飾(C125-C126、C128-129)。
20凱旋返回時會在接近社時高聲呼喊,族人舉起酒、麻糬等前來迎接隊伍(B372、C126-127、C127i)。
21進入部落前,祭司會前來迎接,並舉行儀式,祈求下次出草一樣順利(C126)。也有一說在進入部落前,需在社口路上擺放打結的茅草,成員依序跨過後入社(C127-128)。
22成功馘首者返家前,需在門前生火,並跨過5次才可進屋(C127-128)。
23隊伍回到社內後,行招魂儀式,接著前往頭目家或各家輪流展示(B372、C125-126)。也有一說會首級帶到成功馘首者的家中舉行招魂儀式(C126-128)。還有一說是在人頭架處舉行儀式(C126-127、C127i)。
24將首級放置或吊掛在頭目家屋前的樹下(C125-126),或吊掛在人頭架旁樹枝下(C127-128),或掛在社外的樹下直到皮肉腐爛(C126-127i)。若首級沒有腐爛,則用火烘烤(C126)。
25還有一說會將首級裝在籃中、口中塞入豬脂,吊掛於樹下(C128)。
26也有一說是將首級與祭祀的豬頭一起埋入土中,等肉腐爛後,由獵得首級者挖出(C126-127),安置於人頭架。(C126-C128)
27去除首級皮肉後,則乘酒飲用(C126)。
28最後將首級放在人頭架(C125-C126、C128-129),供奉酒、肉。(C125-126)
29眾人飲宴、歌舞。(B372、C125-129)
30本族會把第一擊的刺槍者,或最先射擊命中者視為一等功勞,可以得到獎勳與尊敬。有功者可以佩戴三鷹羽的軍帽、佩刀、槍上垂下人髮等,族人會為了博取功名而出草,甚至以此消除憂鬱(B350-352、B354)。
31戰死者的屍體會抬到安全的地方,以布綁住手、身體、雙腿,像扛豬一樣用棒子穿過手腳之間,由兩人扛回,並在土墩上埋葬,或是製作專門的擔架抬回(B379-380)。由巫師祝禱後,社人共謀出草復仇之事(C127-128)。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第五卷 排灣族》頁118-119。
B《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8、340、342-343、349-352、354-357、360-361、366-368、372-373、379-380。
C《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八冊 排灣族 賽夏族》頁125-129。
布農族
1本族出草主要是為了復仇,並逐漸形成長久性的仇敵關係,部落或族群之間會持續復仇出草的行為(A341-342、B89-B98)。
2出草也有一部分目的是為了裁決是非爭議(A344、A352、B89-B92、B95-96)、祈求豐收(A354、B90-92)、洗刷冤屈或侮辱(B90-92、B96-98)、追求榮譽(B93-95)、表現武勇(B95-B98)。
3出草通常不需要特別徵求首領或其他人的許可即可進行(A337-338、B92-93)。
4本族以團體形式出草(A355、B89-90、B92-93、B95-B98),也有單人出草(B89-90、B96-98)。若為私人目的,則會請求部落長老的協助(A355)。
5團長有時會由團隊中做過吉夢、有實力者或善於占卜的成員擔任,部分人會為了博取名聲或情人而出任團長(A352、A356、B90-B95)。另有一說是由發起出草的人擔任團長,並招募族人參加(B90-92)。
6行前與行進中會依據夢占、鳥占,決定出發日期(A364-365、B93-98)、出發人選(B89-90),或是否前進、宿營與折返(A364-365、B92-B98)。若遇山貓、老鼠、蛇,或是放屁、打噴嚏,都是必須返回的不祥之兆(B89-90、B93-95)。
7另有一說,團長須離開部落,前往部落外蓋小屋進行夢占、鳥占,並製作糧食,等待全員到齊後出發(B90-92)。
8出發前,不得與女性接觸、交談、用餐(A358-360、B90-B95),且一天僅吃兩餐(A358-A360、B90-92)。出草期間,成員不得接觸農具和織布機(A358-A360、B89-90、B95-96),外人也不得留宿(B95-96)。另有一說,出發前,團長會在家中煮番薯分給社民,象徵能夠輕易獵得人頭(B89-90)。
9出草的糧食大多是麻糬,由團員自行準備,有時會在途中狩獵,或在過夜地點煮粟、製麻糬。本族一定會平分共享糧食(A357-358、A364)。有一說會將所有團員帶來的麻糬重新分配(B95-B98),能夠均分後才出發(B96-98)。也有一說會在途中做麻糬,並以此占卜(B93-95)。
10本族的攻擊目標可分為行人、仇敵部落、一般住家(A366-369、B90-92)。
11團體會分為2-3班,潛伏在道路旁,觀察是否有人行經(A366、A369、B90-B93),另找一人至高處瞭望(B89-90)。
12期間團長會對團員訓示,並將樹枝浸水後朝敵人揮灑,以祈求勝利(A366、A369、B89-90、B96-98)。發現目標時採前後夾擊(A366、A369、B89-90)。
13目標為一般住家者,則是在夜間包圍其家門口,等待開門時突襲,數人入內斬首(A367、B90-92)。
14獵獲首級時,所有團員都要對首級補一刀(A366、A369、B92-B96),斬首後會迅速撤離,直到安全處(A371、B89-B95)。族人會在首級額頭打孔並穿入藤條提著(A371、B89-90),或放入網袋中攜帶回部落,另有一說法是族人會在現場唱誦咒語(A371、B96-98)。
15若成功擊倒敵人,但無法取得首級便撤退,則族人會以米粉捏成人形,進行斬首祭的儀式(A366-367)。
16本族對於出草的功績有等級劃分,斬首者為第一等(A350)。
17凱旋回歸時,隊伍會鳴槍,或在指定的地方點燃火堆,並奏響激昂的歌曲。族人們會盛裝前來迎接,為戰士穿上美麗服裝,眾人一起唱著凱旋歌曲進入部落,開始馘首祭儀(A358-359、A371、B89-B98)。也有一說出草隊伍返回後,會帶著獵得的首級遊行(B90-92)。另有一說,各戶會派少年前來用箭射首級(B90-92)。還有一說,返社第一天會以酒祭祀首級,此時只有出草團員可以參加,婦女、幼童、其他人等不得參加(B93-95)。
18帶回的首級,需餵酒、烹煮、除腦漿、去皮肉,順序不一(A371、A374、B89、B96),再放置於人頭架上(A371、A374、B89-90、B92-93、B95-98);也有一說是放在箱子裡,等獵獲新首級時才移到人頭架上(B90-B95)。還有一說是將首級吊掛在馘首者的家宅屋簷下(B96-98)。人頭架四周吊掛由壯丁削製的檜木刀,據說繩子最先斷裂者,代表下次出草時將首先獲得人頭(B89-90、B98)。
19烹煮首級時,會將頭髮分給出草成員(B90-B95)。也有一說頭髮會掛在人頭架上(B95-96)。
20有一說會將煮下來的肉貼在葫蘆上,由馘首者帶著遊行,並送至社外的靈樹上吊掛(B90-92)。
21有一說,會以去除皮肉的頭骨裝酒、輪流飲用(B90-B96)。
22也有部落不會煮首級(A371、A374、B96-B98)。
23此後一個月內,每當外出狩獵或飲酒時,都需要餵食頭顱(B89-90)。
24 待3年(B92-93、B98)、5年(B89-90)後,將頭顱移進屋內存放。
25有些社建有頭顱架小屋,內有放置首級的人頭架(B90-B93)。
26若有戰死者,本族會在途中埋葬戰死者的遺體,但不會對遺族進行慰問或賠償等行為,也仍舊舉行人頭祭,但戰死者的遺族不會參與凱旋儀式(A379、B89-90、B96-98)。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7-338、341-342、344、350、352、354-360、364-369、371、374、379-380。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六冊 布農族 前篇》頁89-98。
卑南族
1本族男性出草的原因,有已達到成年資格(B353、D121-122)、凸顯勇武、裁定是非曲折,或是為家屬、親戚、所屬番社報仇(A374、C253-255、D121-122)。
2出草通常在選正月狩獵及大舞蹈結束的時期,即1、2月之交,這是因為適値農閒時節,降雨少、河川水淺,容易通行(A374、B357、D123)。通常出草對象為長年仇敵的部族(B340)。
3出草地點為台灣東部中央縱谷平原的水尾附近,以及秀姑巒溪的河口、大港口附近,以南區域並不會擇為出草地點(A374)。
4出草通常為團體形式(A374、D121-122),私人出草者則會有2名友人協助,通常仰賴組長或上級者擔任團長(A375-377、B356)。
5決定出草後,需要先得到頭目或長老的許可,經頭目或長老訓誡後(A375-377、B338、B359),依據夢占、鳥占判斷吉兇,決定能否出發(A375-377、B338、B359、D122-D125)。
6出發前,會請祭司祈禱(D123),或以檳榔祈福(D121-125),也有一說會前往發祥地,以檳榔祭神(D121-122)。
7決定出草後,一日只能吃一餐(D123)。
8糧食攜帶2-3天份,行動距離以不會移動超過一宿的時間為原則(B358)。
9出草多使用常服作為軍裝,僅會配戴皮製的綁腿和鞋子(B358)。
10出草前,會攀爬到樹上高處確認目標,頭戴樹枝眺望遠近的來往者,確認為北方原住民或漢人到來時即通知全員(A375-377)。也會到女巫的家中,或邀請女巫到自家,祈求神的保佑以求成功(B361)。
11團體大多在深夜出發,在途中某個固定地點停留,將攜帶的糧食煮熟,待東方天空泛紅時到達目的地,開始襲擊(B365、B368)。
12出發時,會讓婦女隨行一段距離(D121-125),以檳榔、琉璃珠祈禱。若鳥占為吉,則婦女返社,出草者繼續前進(D121-122)。
13婦女會先在社外搭建舞蹈場、人頭架,等候出草者歸來(D123-125)。
14途中禁止打噴嚏、放屁;渡河時,須向神靈請求勝利(D123)。
15出草團體通常分為兩隊,隊長各自帶頭前進,兩隊相隔一段距離,沿途縱列潛行於下風處,避免散發氣味而被敵人察覺。當目標行旅者前進超越過先頭隊伍,且迫近第二隊的前頭,來到兩隊中央時,前後埋伏的隊伍便同時包圍襲擊(A375-377、B368-369)。
16行動前,會以檳榔、琉璃珠祝禱(D121-122)。
17獲得首級的人,必須在敵屍上加補一刀,這是為了表達對敵人的仇恨,並以刀在草地刻劃,以表紀念(B369)。
18進行馘首的同時,隊長會率領2-3名團員作為後衛,留在現場以防敵人追擊,或稍微落後團體隊員,再次埋伏於路旁以備敵人之追擊,保護全隊員安全凱旋。團體撤退時,傍晚時循大道,清晨則抄小路(A375-377、B372)。
19若獵得首級,則迅速撤退(D121-123)。
20撤退時會在途中插上竹釘,以防止敵人追擊(D123)。
21出草隊員會放空砲或大聲叫喊,藉此報吿社民(A375-377、B372)。另有一說是派遣一成員先行返社,通知婦女(D121-125)。本族會以該人是否穿鞋,判斷出草結果(D123-125)。
22老人、婦女前往迎接(A375-377、B372、D121-125),社民會熱烈地跳舞,另有婦女把酒及檳榔分給團員(A375-377、B372、D121-125)。
23出草所獲得的首級,會在社內集會所展示(A375-377、C253-255、D121-125),行招魂儀式,召喚首級的親朋好友(A375-377、C253-255)。另會由祭司將首級帶到祖靈屋,向神靈、祖靈致謝(D123)。
24第一擊與先斬獲首級者有同功殊榮(B350)。
25有一說是由出草者依據功勳排序,將首級帶回家、灑酒祈禱後,再帶回集會所(A375-377、C253-255)。另有一說是首級會輪流展示各家,再行祭祀(C253-255)。
26還有一說,首級會先帶至巫師家中,餵以酒、水、飯後,帶回集會所(D121-122)。
27凱旋隔日,割下首級的頭髮,用頭髮包裹麻糬,吊掛在巫師家中(D121-122)。而後登上集會所屋頂跳舞(D121-122)。
28儀式結束後,每日舉行跳舞和狩獵,以此宣告祭祀結束(A375-377、C253-255、D123-125)。儀式通常會持續一個月(D121-122)或一週(D123)。
29族人會將首級棄置在特定地點(A375-377、C253-255、D122-D125)。另有一說是將首級置於籃中,吊掛於樹下(D121-122)
30獵首者每年都必須狩獵山羌,用以祭祀首級的靈魂(D123)。
31有一說,出草者返社時不能直接進入部落,要在部落外搭建臨時小屋,在此暫居一週。期間由婦女送餐,將首級置於籃內並吊掛在竹子上,每次用餐時都須祭祀首級。一週後,帶著裝有首級的籃子遊行部落,並至集會所屋頂跳舞,而後眾人跳舞數日(D122-123)。
32出草若只由某集會所成員完成時,通常其他集會所成員會自認羞恥而不參加馘首祭儀,只會參與舞會(A375-377)。
33若出草沒有斬獲首級,則只跳舞、飲酒(D123-125)。
34本族絕不會將戰死者的屍體遺棄在戰場,而是帶回並運送到特定地點,通知其家族。家族會像對待普通的死者一樣,迎入家中並埋葬,但舉行儀式與普通死亡有所不同(B379)。若有出草成員戰死,則不跳舞、不飲酒,祭祀時多加檳榔(D123-125)。
35有紀錄顯示,出草隊伍返回時,曾有親人遭獵首的族人,會對首級叫罵、動粗以洩憤(D122-D125)。
參考資料:
A《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第二卷 阿美族 卑南族》頁374、375-377。
B《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4、338、340、350、353、356-359、361、365、368-369、372、379。
C《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一冊 阿美族南勢蕃 阿美族馬蘭社 卑南族卑南社》頁253-255。
D《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八冊 排灣族 賽夏族》頁121-125。
魯凱族
1出草目的是復仇,同時展示自己的武勇以獲得名譽,通常會在五年祭結束時進行,也有假裝斬首的行為。另有一說出草是一種消除憂鬱的方式(A340、A352、A354-355、B129-130)。
2出草前,要先和頭目商量(B129-130)。私人出草不需要事先獲得許可,但頭目可能需要對此負責(A338)。
3部分涉及土地、資源的糾紛,或是對漢人施加懲罰或威嚇,要求他們支付水租、地租時,偶爾也會進行出草(A343)。
4出草團體有統帥,通常是由族長或從戰時有戰功的人選中挑選擔任,不是常設的職位(A349、A356)。
5成行與否,以夢占(B129-130)、鳥占(B129-130)結果判斷。若成員做了惡夢或遇到凶兆鳥叫,便會退出,即便是途中也會直接返回(A360、B129-130)。若做惡夢者是團長,則全員撤退(B129-130)。
6出發前,戰士會在首級架前祈禱,以祈賦予精神與祝福,有時還會在首級架前為眷屬祈禱。另外,當接近敵人時,也會向敵方進行召喚敵靈的祈禱(A361、B129-130)。
7糧食由婦女準備,主食是以米和粟搗成的麻糬(A357、B129-130),還有副食品如生薑、鹽肉等。生薑可用來提振精神,浸泡後可輕鬆地擦腿(A357)。
8出草期間,家人不可贈送物品給他人、不可種芋、不可摸麻、不可讓火熄滅(B129-130)。
9出草最常見的襲擊對象是行人,團隊會選擇適合狙擊的地點,或是在目標出現時直接就位。攻擊方式以夾擊為主,斬首後會在敵屍上加補刀(A367、A369)。
10族人會將首級放入竹籠(A373)或網袋(B129i)中攜帶,有些人在接近部落時,會直接抓住首級頭髮帶入社(B129i),或在耳孔(A373)或口、頸處(B129i)穿入藤條,以竹尖綁住以便帶回。
11出草結束後,迅速返回部落,並在靠近部落口時高聲呼喊。族人們舉起酒、麻糬等前來迎接隊伍(A372-373、B129i)。有的部落會先前往頭目家中展示首級(A372-373),有的部落則巡迴各處(B129i),大家共同飲宴、歌舞(A372-373、B129-130)。
12也有一說,頭目會將在部落口,確認所砍之人不是同社或親戚,出草成員才可入社。(B129-130)
13斬獲的首級口中會塞入酒與食物(B129-130),有一說是被拜訪的社眾們塞的(B129i),也有說是出草成員塞的(B129ii)。
14首級會先吊在獵得者的家門前樹下(B129i-129ii),待皮肉腐爛後移置人頭架(B129i)。
15有一說會先將首級綁在竹子上,立於集會所角落,待皮肉腐爛後置入籃中,由頭目帶到固定地點丟棄(B129-130)。
16也有一說是將首級埋在人頭架附近,一個月後挖出並安置於人頭架(B129i)。
17若5天後,首級皮肉仍未脫落,則以燒紅的石頭加以去除(B129i)。
18出草表現良好者,會根據等級不同獲得相應的稱號,不分等級都備受尊敬。第一擊的刺槍者或最先射擊命中者視為第一等功名,且可獲得特殊的服裝裝飾資格,例如佩戴三鷹羽的軍帽、佩刀、槍上垂下人髮等(A350)。
19本族將戰死者的屍體交給敵方視為恥辱,通常會帶回遺體屍體,埋在家入口的庭院中。如戰死者有妻子,會先通知她,妻子會穿上喪服前來參加葬禮。如果成功馘首,翌日會到戰死者的妻子家中,脫去其喪服,並用草、敵人的頭髮、鳥羽插在她的頭上,稱為「脫喪」,並強迫其妻手牽手跳舞。團隊中有成員戰死或瀕死時,會進行祈禱,所有成員會謹慎行動3天,或由巫師前往戰死的地點進行送靈祈禱(A380)。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8、340、343、349-350、352、354-357、360-361、367、369、372-373、380。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八冊 排灣族 賽夏族》頁129-130
鄒族
1本族出草目的主要是為了復仇,另有為了預防疾病、豐收、贏得勇士之名的原因(A342-343、A351、A353-354、B44)。
2也有為了土地紛爭而威嚇漢人向他們的村落出草,令對方因害怕而履行義務(A343)。
3本族彰顯勇猛的方式是擔任出草的主帥,但通常只會由有豐富戰鬥經驗的人擔當,且經驗豐富的主帥也較容易吸引大家跟隨(A351、A355)。
4大多數情況下,不需要特別徵求首領或其他人的許可,就可以進行出草(A337-338)。
5如果主帥在3夜內獲得吉夢,翌日便會進入山中、製作燧具,然後進入會所,製作火鑽、火臼,並放入袋中(A363-364、B41-44)。
6翌日主帥會攜帶裝有燧具的袋子外出,選一營地進行鳥占,若結果為凶則中止行動;若結果吉利,則將袋子掛在樹枝上,通知全社明天將出草。本族認為出草成功與否主要仰賴主帥的鳥占是否準確,且失敗的責任全部歸於主帥(A363-364、B41-44)。
7主帥在通知後會再次返回營地,取出燧具,使用揉木法點火,將火移至柴薪上。過程中,如果得到凶夢則中止行動;若吉利,則在翌晨返回,告知大家吉夢的結果,然後回家準備糧食(A363-364、B41-44)。
8出草前夜,全員會在會所宿營、禁止房事(A361、B41-45),翌日早晨回家準備糧食,然後再次於會所集合(A358、B41-44)。接著會以腳踏地,持棒敲打地板,向軍神和獵神祈願。完成後,大家會到主帥的露營地,再次以腳踏地和棒打,祈禱後出發。途中行經某處,眾人會收集柴薪,主帥取出燧具,告知目的地後開始鑽火,升起火後將柴薪用於儀式。眾人會拿出各自攜帶的麻糬撕成小片,獻給自己、武器,最後將麻糬集中成一塊來分享,這是出發後的第一餐(A358、A363-364)。
9攜帶糧食為米和粟搗成的麻糬(A357、B41-44),還有副食品如生薑、鹽肉等。生薑可用來提振精神,浸泡後則可輕鬆地擦腿(A357)。
10出發後的宿營期間,如果得到凶夢便會回頭,或再次試夢;若夢境吉利,則繼續前進。若有成員做了凶夢,該人會留下來生火,等待一行人凱旋。出發前,主帥會收集一片火薪,再次進行腳踏和棒打的儀式,向神明祈禱後再前進(A363-364、B41-44)。
11出草對象有敵對部落、行人、村莊。行動時,會先躲在灌木叢中瞄準敵人,殺死後再翻過屍體,用劍斬首(A366、A369)。
12本族將第一位擊中敵者視為第一等,而擁有第一等功績的人會特別獲得勇士的稱號,可以佩戴象徵榮譽的軍帽(A350)。
13斬獲首級後,將首級放入網袋中攜帶回家。在接近部落前,會在首級的頂部打孔,去除腦漿,然後鋪上茅草,再用茅葉覆蓋,眾人圍繞著首級跳舞並唱凱歌。最後將首級放在頭頂運回(A371、A373-374、B41-45)。
14社中的人聽到聲音便知道凱旋的消息,婦女們紛紛出來,在會所周圍割草、打掃庭院,等待歸社的隊伍(A371、B25-27、B41-44)。翌日,社中的男女老少皆會聚集在會所,男子在樓上,婦女在樓下等候(A371、B41-44)。
15凱巡歸來後,首領將燧具、首級頭皮放入袋子,收回敵首籠中(B41-44)。
16參與出草者會先將首級放置於會所,並由獵首者取各家提供的酒餵給首級(B25-27、B41- B45)。
17參與出草者先前往頭目家中飲酒,再依序至各家飲酒,須夜宿集會所5天(B41-44)。
18隔日將首級插在竹竿上,立於集會所的赤榕樹旁(B25-27、B41-B45)。並取出與本次獵獲的首級同等數量的舊頭骨,也插在竹竿上。由出草者將豬肉、赤榕樹葉塞進頭顱,圍著人頭跳舞。隔日釀酒,再隔日狩獵,最後一日將從各家收集來的酒倒入敵首籠中弔祭。接著飲酒、跳舞至隔夜(B25-27、B41-44)。
19隔年舉行人頭祭時,才會將首級從竹竿上取下,收入敵首籠(B45)。
20若有戰死者,則會唱凱旋歌但不跳舞,並視本次出草結果為失敗。即便出草未成功、也沒有斬獲首級,仍然會進行凱旋儀式(A380)。
21本族不會埋葬戰死者的遺體或棄置不顧,通常會用樹枝、茅草或其他植物遮蓋,或者點火焚燒(A379)。戰死者的家族並不會參與凱旋儀式,以此表達哀痛,並可能會因此怨恨主帥(A380)。
參考資料:
A《台灣番族慣習研究 第三卷》頁337-338、342-343、350-351、353-355、357-358、361、363-364、366、369、371、373-374、379-380。
B《蕃族調查報告書 第三冊 鄒族 阿里山蕃 四社蕃 簡仔霧蕃》頁25-27、41-45。
賽夏族
1本族稱出草為marakem,意指為了獲得敵人或異族的首級而出至社外(A141)。
2出草的原因有五種,一是決定爭議的是非;二是為親族報仇;三是懲罰不履行義務的異族;四是彰顯男性的勇武;五是解決感情糾紛(A141)。
3本族沒有裁判機構,而是將是非對錯交給habon神靈審判,並以出草的結果作為判斷依據,有斬獲者就代表神明判決其正確(A141)。
4出草團隊通常有兩隊,不限於異族,同族之間也會出草(A141)。
5爭議者如若無法親自出草,也可委託他人代行出草(A141)。
6近親若遭到外族人殺害,家人有義務為其報仇而出草;如若遭到本族人殺害,則不可報仇(A141、B343)。
7不履行義務的異族,是指外族人租用本族土地卻欠繳租金,此時就會動用武力,進行出草(A142)。
8出草主要以團體為單位,至少4-5人,多則20、30人一團(A142)。
9出草團體的領隊由頭目或者有勢力的族人擔任(A142)。
10出草前會準備糧食和保養武器,同時各家都會避免觸犯禁忌(A142)。
11出發前一夜,領隊會在家祈靈以祈得到出草允許